信息时报讯(记者 罗阳辉 通讯员 交宣)昨日,记者从广州交警部门获悉,即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加强10个交警执法站的执法力度,对途经的重点车辆进行截查,对在截查中发现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现场执法。交警表示,机动车有十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将扣车扣行驶证。

  据悉,此次启动的10个交警执法站分别位于105国道吕田路段、118省道花山路段、106国道从化龙潭路段、106国道龙归路段、105国道太和路段、G324广汕公路917公里处、105国道钟村段、107国道新塘镇府前路、362省道沙湾路段和111省道横沥路段。

  昨日上午10时,记者来到位于白云区106国道龙归路段的交警执法站,看到已有多名交警联同白云区交通执法局工作人员一起,对过路的车辆进行抽检。现场执勤交警表示,交警执法站除了在日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对重点车辆进行拦截检查功能外,同时还具备对重点违法嫌疑车辆进行布控缉查的功能。广州交警在该执法站周边路段已设置了缉查系统,一旦重点违法嫌疑车辆途经该路段,系统就会发出报警信息,执勤交警收到报警信息后,便可马上针对嫌疑车辆进行拦截准备。拦截完成后,执勤交警通过手持PDA(移动警务终端)进一步确认交通违法行为,将其引导到停车区,将驾驶人带到处置室,对现场查获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广州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交警正在构建“三位一体”的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即通过公路交通监控系统发现取证、通过公安交通智能指挥中心统一调度指挥、通过交警执法站管控,实现对公路通行车辆实时监控、全程监控,做到对重点违法自动抓拍、有效拦截;对交通事故及时发现定位、及时出警到位;对恶劣天气即时提示、快速应对;对重点和嫌疑车辆快速筛查、及时发现布控等四大功能,使公路交通管理工作更科学、更高效、反应更迅速。

  提醒

  3次违法不处理即可扣证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机动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行驶证;机动车有十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行驶证,直至车辆相关交通违法消除。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要严格管理好自己的车辆,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自身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应尽快依法处理,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可定期查询所属车辆交通违法情况(可上广州市公安局网上车管所查询确认:www.gzjd.gov.cn/cgs),并及时接受处理,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责任编辑: GDN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