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未成年人犯罪情况

  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801件5072人

  比2015年、2014年分别降30.43%、25.24%

  其中,抢劫、盗窃犯罪案件占51.85%

  珠三角地区占68%

  粤西地区占13%

  粤东地区占11%

  粤北地区占8%

  本省户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占48.90%

  近三年未成年人犯罪率由5.04%降至3.50%

  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粤检宣) 昨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布的《2016年广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下称《白皮书》)显示,去年,广东检察机关共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801件5072人,与2015年、2014年同期相比降幅分别达30.43%、25.24%。未成年人犯罪率近三年由5.04%降至3.50%,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下降

  白皮书显示,2016年,广东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498件6031人,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801件5072人,占全年起诉刑事案件总数的3.49%。其中,抢劫、盗窃犯罪案件占51.85%,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以暴力手段侵害人身权利犯罪的案件占17.92%。 

  2016年广东省检察机关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与2015年、2014年同期相比降幅分别达30.43%、25.24%。近三年,广东未成年人犯罪率由5.04%降至3.50%,呈现逐年下降趋势。2016年重新犯罪的未成年人为125人,占同期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2.46%,与2015年同比基本持平。2016年未成年在校学生犯罪人数为139人,占同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2.74%。与2015年的4.30%、2014年的4.21%相比下降趋势明显。

  珠三角地区案件占68%

  未成年人犯罪区域性明显。2016年,珠三角地区检察机关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全省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68%;粤西地区检察机关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比13%;粤东地区检察机关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比11%;粤北地区检察机关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比8%。

  非本省户籍未成年人犯罪比例逐年上升。2016年广东省检察机关起诉非本省户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480人,占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48.90%。与2015年的29.73%、2014年的22.15%相比呈上升趋势。

  14~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率下降。2016年广东省检察机关起诉14~16周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539人,占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10.63%。与2015年的12.01%、2014年的15.44%相比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结伙共同作案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2016年广东省检察机关起诉共同犯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352人,占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46.38%。

  打击校园暴力挽救未成年人

  2016年,广东省检察机关共审查起诉校园暴力犯罪92人,其中提起公诉43人,决定不起诉11人,另有8人尚在附条件不起诉帮教监督考察期。广东省校园暴力犯罪案件主要集中在抢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罪。行为人主观恶性较小、犯罪动机单纯,多为共同犯罪、临时起意的犯罪。从处理结果看,校园犯罪的不起诉率为18.6%,明显高于未成年人犯罪的不起诉率7.43%,有罪判决的缓刑适用率为14.1%。

  广东检察机关快速办理校园暴力案件,针对中小学生暴力欺凌刑事案件的特点,在侦查阶段适时介入,引导侦查,促成刑事和解,并依法快捕快诉。同时,参与调查涉罪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情况,最大程度了解其成长背景和性格特征,有针对性采取适当的办案措施,有效提升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效果。

  3612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被起诉

  在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方面,白皮书显示,2016年,广东省检察机关共起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案件2617件3612人。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侵财(盗窃、抢劫、抢夺、诈骗)、性侵(强奸、猥亵儿童、强制猥亵、强迫卖淫)和暴力犯罪(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分别占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总数的33.05%、25.79%、22.24%。女性被害人由于自我保护和对抗暴力能力相对较弱,成为强奸、猥亵、强迫卖淫、故意伤害、拐卖、虐待、绑架犯罪等主要对象。此外,家庭暴力、亲属奸淫等家庭内部暴力侵害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益恶性案件也时有发生。

责任编辑: GDN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