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曾卫康 通讯员翟晓雪、刘思铭)昨日,记者从广州市越秀区民政部门获悉,越秀区年满60周岁户籍老人可免费享受政府提供的意外保险福利。

  据了解,越秀区现有60周岁以上户籍老人27.5万人,占全区总户籍人口的23.5%,人口老龄化严重。为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障工作,提高老年人抵御风险的能力,2017年越秀区将“银龄安康行动”作为重点民生工作推进。6月29日,越秀区民政局与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举行了“银龄安康”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统保签约仪式,由区福彩公益金出资为全区60周岁以上户籍老人统一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惠及老年人达27.5万。

  另外,广州市户籍60周岁以上“五类”特殊困难老年人,即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农村老年人,享受低收入困难家庭待遇的城镇、农村老年人,五保供养对象,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老年优扶对象,计划生育家庭中失去独生子女或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的老年人,该群体可享受市财政购买的保险,保险期限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若该名老人既是“五类”特殊困难老年人,又是越秀区户籍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则可以享受市、区的双重保险。

  据悉,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时间为1年,保障项目包括“意外伤害身故(伤残)保险金”及“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因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伤残的,可获得保险公司最高6000元的给付,如果因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导致住院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被保险人将能获得60元/天的住院津贴,累计给付天数以一百八十日为限,最高给付金额为人民币10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