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一个副处级干部,在近10年的时间里,利用职务之便受贿金额高达8891万元,伙同妻子帮着转移财产,办美国绿卡。近日,广东高院对原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征收储备处副处长黄华辉受贿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广州中院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10年受贿8891万元

  据了解,黄华辉生于1973年。法院查明,黄华辉自1996年8月在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广州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以下简称广州市征地办)工作。其中,1996年8月至2004年7月,具体负责金沙洲地区有关征地拆迁及工程配套建设工作等;2004年至2011年,具体负责金沙洲地区的征地拆迁、工程造价审核及管线迁改工作等;2011年至2013年,具体负责白云区、荔湾区的征地拆迁,并具体指导花都区、从化市的征地拆迁工作等;2013年至2014年,临时主持土地储备一部全面工作,具体负责白云区、荔湾区、花都区、从化市的征地拆迁工作及指导天河区、黄埔区、越秀区、萝岗区的征地拆迁工作等。

  2005年至2014年,黄华辉利用负责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的职务便利,为骆某、倪某、谭某等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骆某、倪某、谭某贿送的财物共计8891万元。

  2014年,黄华辉被纪检部门调查后主动交代了受贿事实,并检举揭发他人,同年底在广州市监察局工作人员陪同下前往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投案。归案后,其亲属代其退缴赃款8891万元。

  忙转移财产办美国绿卡

  据黄华辉妻子梅某的证言称,2008年,她与黄华辉在香港律师事务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06年开始,黄华辉开始给梅某钱,此后梅某帮黄华辉转移、转换财产。梅某以自己和姐妹的名义购买了多套房产。黄华辉在侦查阶段曾供述,其用收到的款项购买了11套房产、8个车位和2辆车。梅某的证言还称,2008年,黄华辉找人支付了400万元用于办理美国投资移民,他们二人于2009年取得美国绿卡。

  2016年12月,广州中院对黄华辉案作出一审判决,鉴于黄华辉有自首、立功、退赃等情节,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000万元。黄华辉不服提起上诉,请求发回重审或改判15年以下有期徒刑。广东高院二审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于是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 GDN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