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魏徽徽 通讯员 穗检宣

  去年夏天一个凌晨,一艘货轮在南沙海域出海口倾倒了上百立方重金属超标的建筑余泥,那里是珠江流域通向海洋的重要通道,又是中华白海豚等珍稀保护动物的栖息地。货轮被当场查扣,船长李伟来被行政罚款7万元,又成了环境公益诉讼的被告。

  昨日下午,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这宗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案件当事人李伟来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在南沙区法院广州海事法院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据悉,这是民事诉讼法修改以来,全国首宗开庭审理的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件:

  货轮南沙海域倒100立方余泥

  被查扣罚款7万再被索赔25万

  公益诉讼人诉称,2016年8月30日凌晨,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直属二支队、广州支队和南沙大队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由被告李伟来驾驶的贵港贵龙8090船正将船上建筑余泥倒进南沙自贸区洪奇沥海域,被查扣时已倾倒100立方建筑余泥,另有约400立方垃圾尚未倾倒。

  事后,执法部门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李伟来在未取得海洋倾倒许可证的情况下,向海洋倾倒垃圾,违反了《海洋管理保护法》,被责令立即整改,并处以行政处罚7万元。开庭前,李伟来已经支付了行政罚款。

  公益诉讼人认为,李伟来向海洋倾倒垃圾,给海洋环境造成了重大的损坏,造成相关经济损失共计约251678元,李伟来应该承担侵权责任。相关行政机关没有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该海域仍然处于受损状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据悉,此前广州海事法院已经召开过庭前会议,市检察院与被告方辩护律师完成了证据交换和质证。

  庭审

  焦点

  1

  有其他人指使倾倒余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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