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罗阳辉 通讯员 交宣) 记者昨日从广州交警获悉,《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下称《规定》)经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17年9月1日起实行。记者梳理发现,广州禁摩范围扩大,广州大学城、广州火车南站被列入。同时,《规定》要求快递车必须统一车身标识。

  禁摩范围扩大至大学城

  《规定》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规范了各有关部门在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方面的职责,进一步强化了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生产、销售、道路通行、停车管理等各环节全方位的监管,注重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源头管理。

  根据《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行驶:拼装、非法加装和改装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未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未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但特定时间在划定区域过境通行的除外;畜力车;电动独轮车、电动平衡车以及其他滑行工具。此外,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行政区域内以及白云区、黄埔区行政街辖区内禁止人力三轮车上道路行驶,但市政、环卫等单位作业需要和专业批发市场范围内运输、配送需要的除外。

  记者发现,广州大学城、广州火车南站列入禁摩范围。《规定》指出,下列区域(含所指路段)范围内禁止摩托车行驶:东至黄埔区与增城区交界处;南至海珠区、黄埔区与番禺区交界处;西至荔湾区、白云区与佛山市交界处;北至北环高速公路(沙贝海至增槎路路口)、增槎路(北环高速公路路口至西槎路路口)、西槎路、石潭路、黄石西路、黄石东路、白云大道(黄石东路路口至同泰路路口)、同泰路、同宝路、沙太路(同宝路路口至中成路路口)、中成路、中元路、天源路(中元路以北)、广汕路(天源路路口至开创大道路口)、开创大道(广汕公路至广深高速公路路口)、广深高速公路(开创大道以东)。

  残疾人车限时速15公里

  快递车会不会被禁?记者发现,《规定》对此做了规范,提出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电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但邮政(含报刊投递)、快递等行业可以使用符合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车从事社区配送服务。

  其中,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实行统一车身标识、安装车载定位系统终端监控设备、配额备案管理等管理措施,在规定的区域、线路、时间上道路行驶。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同时,广州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本市禁止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区域向社会公告。

  此外,《规定》还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使用做了特别规定,残疾人只能申购、登记一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本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为下肢残疾人代步使用的正三轮车辆,并安装最高车速不超过每小时二十公里的限速装置。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车辆所有人领取非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号牌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需要重新申购的,除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被盗抢证明,并书面承诺追回车辆后,交由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有关机构回收。

  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所有人或者行驶证载明的其他使用人不得出租车辆,不得将车辆出借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其他人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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