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 魏徽徽) 原深圳市水务局局长张绮文被指帮助深圳当地一些商人承揽水务工程,甚至串通投标向评标专家打招呼,收受贿赂人民币1968万元、港币710万、美元30万,另有2778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昨日上午,张绮文在广州中院第二次受审,称“心甘情愿”认罪认罚请求法院从轻从快判决。目前,张绮文家属已代其退缴赃款1286.4万余元,检方建议判刑11年至14年。
张绮文生于1957年8月,研究生文化。据指控,张绮文于2009~2015年担任深圳市水务局局长期间,利用主管水务局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帮助他人承揽水务工程和公车维修业务,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1768万元、港币660万、美元30万。
昨日该案在广州中院第二次开庭。市检察院补充起诉,2012~2013年,张绮文帮助深圳市昱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郑某承揽水务工程,先后收受郑某贿送的现金港币50万、人民币200万元。
检方认为,张绮文构成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当数罪并罚。张绮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是自首。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鉴于张绮文从侦查到起诉开庭,认罪态度都不错,愿意退出所有涉案款项,如果在宣判前退清涉案款项,可以予以考虑。之前量刑建议不变,综合量刑建议在11年至14年之间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