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潘文杰) 为拓展业务,进入内部系统窃取医生信息35万条。昨日,越秀区法院对卢某、黄某、温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2年5个月不等,其中黄某、温某被宣告缓刑。

  据了解,卢某等三人均为90后大学毕业生。2016年8月,卢某和黄某一起成立了某投资公司主营贷款业务。2016年9月21日,卢某找上了在某企业从事移动医疗顾问的武某。武某拥有公司某应用系统的工作权限,系统内有大量医生信息。卢某从武某处取得上述权限后,黄某找来“计算机技术很好”的大学舍友温某。在卢某的指挥下,温某利用该权限进入系统后台,窃取医生信息。截至2016年10月11日,卢某、温某等人共窃取某系统内的信息共计35万余条。每条完整的医生信息包括姓名、手机号码、医院名称、职务及属地等。

  越秀区检察院指控卢某、黄某、温某、武某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将四人起诉至越秀区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公诉机关撤回对武某的起诉。越秀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卢某、黄某作为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温某帮助他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考虑到卢某、黄某有自首情节,温某属从犯,且卢某等人尚未实际使用窃取的公民个人信息,信息已销毁,未造成更大的社会危害,故对卢某、黄某、温某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