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穗纪宣) 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日前,广州市纪委将近期查处的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据了解,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作出新的战略部署。2018年以来,广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的工作部署,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不正之风死灰复燃、反弹回潮。

  典型案例

  1。番禺区广州南站地区管理委员会、石壁街道办事处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

  2017年1~5月,番禺区广州南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分三次购买茅台酒24瓶,购酒款3.11万元以肉菜采购清单方式入账用公款报销,用于管委会和石壁街道办事处公务接待。2018年3月,广州南站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兼石壁街党工委书记张靖鹰等3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石壁街党工委委员罗敏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与消费上述白酒的其他3名领导干部受到诫勉处理,剩余白酒被收缴,违规消费的酒水菜肴等费用被追缴。

  2。白云区京溪街道办事处有关领导干部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活动安排等问题

  2017年11月,白云区京溪街原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余学芳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马刚、副调研员孙秋官等6名党员领导干部,未经请示报告私自离开广州市区,到惠州市龙门县永汉镇接受宴请,产生费用6000元。2018年3月,余学芳、孙秋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马刚等4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追缴。

  3。海珠区琶洲街道办事处有关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1年至2015年期间,海珠区琶洲街人大工委专职副主任杨文雄多次收受琶洲街城管执法队队长、街道办事处综治办副主任、城管科科长(社区服务中心实际负责人)庄海东和某清洁服务公司负责人所送礼金共计1.35万元,街道武装部原部长陈志洪多次收受庄海东所送礼金共计4000元,街道办事处副调研员吴舜华、陈永芳分别多次收受庄海东所送礼金5000元、3500元。2018年3月,杨文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志洪、吴舜华、陈永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庄海东还因涉嫌其他严重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款项被追缴。

  4。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主任科员蒋建军违规占用企业车辆和公车私用问题

  2015年4月至2017年10月,蒋建军在担任南沙融资租赁产业发展专职工作组组长期间,违规长期借用南沙某公司一辆小轿车并配备一名专职司机。2018年1月,蒋建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应由个人支付的汽车燃油费及路桥费共计6500元被追缴。

  5。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黄埔区分局九龙执法一队原队长陈影清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娱乐活动安排等问题

  2016至2017年,陈影清在担任黄埔区城管执法分局九龙执法三队、九龙执法一队队长期间,多次接受从事违建拆除业务的钟某安排,在增城区新塘镇某商务娱乐会所进行娱乐活动,在安排违建拆除业务等问题上为钟某等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且涉嫌受贿犯罪。2018年2月,陈影清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