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任区发改局负责人收下属企业红包;开私家车回老家用公务卡加油;副校长违规招生收家长好处费……广州市纪委昨日通报了近期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今年以来,广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坚持一个节点接一个节点抓、一个问题接一个问题治理,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据统计,今年1至7月,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2起,处理16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纪)处分83人。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汤南 通讯员穗纪宣

  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原副局长、粮食局原局长刘锦成收受“红包”

  1994年至2015年间,刘锦成多次收受下属企业负责人所送“红包”礼金共计10.1万元。此外,刘锦成还对下属企业违规发放经营效益奖、私分国有资产等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同时查明,刘锦成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1月,刘锦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退休待遇由正处级降至办事员,违纪所得被收缴。

  荔湾区人大常委会彩虹街道工委专职副主任郑玲违规组织会议活动

  2017年8月9日至10日,荔湾区人大常委会彩虹街道工委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视察活动。活动期间违规组织人大代表到从化区召开交流座谈会,违规用公款购买和发放礼品,超标准开支会议费,超标准、超范围发放交通费,合计3.3万余元。

  郑玲因对上述违纪行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3月,郑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天河区城管执法局凤凰街执法队队长陈加高私车公养

  2015年8月和2016年2月,陈加高在休假期间自驾私家车回江苏老家,其间三次违规使用城管执法队的公车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费用共计721.1元。此外,陈加高在担任凤凰街城管执法队副队长、队长期间,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城管执法车加油卡管理不严,导致发生多名执法队员违规使用执法车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等违纪问题。2018年7月,陈加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广州市第五中学副校长王盟收受礼金

  2013年7月,王盟任广州市第五中学副校长期间,利用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职务便利,违规为某学生入读该校提供帮助,收受学生家长所送好处费现金1万元。

  2018年6月,王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韶关学院原党委书记邹永松涉贿被决定逮捕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方晴)记者昨日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韶关学院原党委书记邹永松(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邹永松作出逮捕决定。

  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