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仲南已人到中年了,生活并不如意,一直和妻子在城里打工。夫妻俩有三个孩子,都由老家的父母照顾,年龄最大的女儿才八岁,但因为长期缺乏交流,不服管教。

  没想到,有一天,王仲南听说有人想买女儿,就开始盘算着这件事儿。

  如果把女儿给别人抚养,不仅可以省去生活费和学杂费等日常花销,对方还会支付四万块钱。于是他和妻子联系到了买家徐列……

  8岁女儿被父亲哄骗出卖

  这一天,八岁的女儿王晶晶还在父母编织的美梦之中。父亲王仲南说,以后要一起在大城市生活,她兴奋到半夜才睡着,一大早就醒了,穿上了那身她最喜欢的衣裳,跟随继母上了火车,前往广州去找她半年未见的父亲。

  下了火车,王晶晶背着一大包换洗衣物蹦蹦跳跳地就来到了出站口,一点也不觉得累,然而等在这里的却不是父亲,而是一个名叫徐列的大哥哥。徐列面颊尖瘦,二十多岁,说王仲南正在忙,带她去找父亲。

  找到住处的第一天晚上,王晶晶总是吵着要给父亲打电话,于是徐列拨通了王仲南的手机。在王仲南的哄骗下,王晶晶很快就不再吵闹……她没有想到,危险正在逼近。

  训练女孩供群网友嫖宿

  实际上,徐列在网上发布了“买女儿”的信息,年龄指定在10岁左右,并不是真的想要个女儿。他的想法十分丧心病狂,目的居然是“做买卖”。

  这门买卖,是他一周前通过一次偶然的机会接触到的。在一个群里,有许多人特别喜欢未成年小女孩儿,聊天内容也是百无禁忌,甚至还有人询问“谁那里有可以嫖的小女孩”之类的问题。

  跟这些人聊了聊以后,徐列感觉自己看到了一片发家致富的“新天地”——如果能搞到几个小女孩,然后训练出来供这些人嫖宿,那不就等于守着提款机了吗?徐列下定决心去实施这个丧心病狂的想法,多方打探联系上了王晶晶的父亲王仲南……

  把王晶晶带回来以后,他就开始每天散布照片和视频来寻找客源,并且每隔一天对王晶晶进行“训练”。所谓“训练”,其实就是威胁加强奸。王晶晶的身体尚未发育,起初他不会太过分,只是录一些猥亵的动作。可“潜在客户”们却因为视频中没能成功实施强暴而迟迟不肯“下单”,眼看生意要黄,徐列急眼了。当他第三次对王晶晶进行“训练”时,实施了真正的强奸。一时间大片大片的鲜血顺着被撕裂的下身流了出来,痛得王晶晶放声大哭……

  与妻子、好友一同合伙

  拐骗女孩强迫卖淫

  王晶晶一天到晚只能在院子里玩耍,隔壁的村妇李芳疑惑她为什么不去上学,徐列解释说孩子生病了,可是李芳总觉得哪里不对。

  这一天,李芳正在家看电视,听见窗外有动静,回头一瞧,正是隔壁新来的女娃王晶晶扒在窗外,盯着电视看得入神呢。出来一问,才知王晶晶是翻墙过来的,刚想让她进屋,李芳却发现她的裤子上有大片血迹,这可把她吓坏了。女娃说了半天,李芳才听明白血迹的由来,赶忙报了警。

  派出所的值班民警很快就将王晶晶带走了,徐列听说孩子跑丢了,也没多想,一路溜达到派出所领王晶晶,民警示意让他稍等一下时,他才感觉出不对劲,赶紧找借口说要打电话通知王晶晶的父亲,一路开车逃回自己家中。

  后来,徐列依然不死心,根据一位“高富帅”网友范城志的要求,他四处踩点,观察寻找合适的目标,伙同好友石鹏飞一起继续下手,用迷药拐骗了两个小女孩企图强迫卖淫,甚至连自己的妻子郭菲都半推半就“入伙”打下手……这个团伙的罪行终于被查获了。

  最后,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徐列因犯强奸罪、强迫卖淫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范城志,因犯强奸罪、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石鹏飞,因犯强迫卖淫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郭菲,因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徐列、范城志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检察官说法

  尽管犯罪嫌疑人被全部抓获归案,但我还是感到非常的心痛,犯罪嫌疑人对受害人和他们的父母所造成的伤害已经无法挽回,我们如今所能做的,只有尽最大可能去弥补她们心灵上的创伤,并给犯罪嫌疑人一个应有的惩罚。这也敦促着我们去改善、思考,如何最大程度的打击犯罪,救助被害人,实现良好办案效果,这些都是我们的首要任务。

  来源:正义网 编辑: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