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许娇蛟) 近日,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赋予高校高级职称评审权,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赋予高校高级职称评审权

  在事业单位职称制度改革方面,《方案》要求向用人单位下放职称评审权,合理确定评价与聘用的衔接关系,强化用人单位在人才评价中的主体地位,使专业技术人才发展与单位使命相互促进、协调统一。

  在教育领域,《方案》要求赋予高校高级职称评审权。推动高校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分级分类管理,对于从事教学为主、教学研发、专职研究等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分类评聘。《方案》同时要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制定深圳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价标准,组建深圳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并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此外,在推动技工院校、中职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方面,《方案》要求向技工院校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对双师型教师、获得技能大赛奖项、从企业直接录用的具有工作经验的高技能人才等专业技术人员,在评聘条件上可予以倾斜。

  在卫生领域,《方案》明确要组建深圳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正、副高级职称评审。探索公立医院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推行评聘结合。向列入省“登峰计划”单位和培育单位的医院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限。

  鼓励培育专业性评价机构

  除了向用人单位下放职称评审权外,《方案》还明确将培育专业性评价机构,逐步确立其在社会化职称评审中的主体地位。探索建立个人自主申报、业内专家评审、持续专业发展、动态登记管理的社会化专业资格管理机制,打造“专业共同体”。在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开展社会化专业资格评价的同时,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方案》还鼓励培育专业性评价机构,针对正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在自愿前提下,探索纳入社会组织专业会员管理服务范围,逐步实现社会化专业资格与社会组织会员管理服务改革协同推进。同时实施资格证书后续登记管理制度,实现证书登记信息、登记变更信息和信用信息“三公开”。按照“谁评价、谁发证”的原则,逐步建立由承办单位、评价机构印发管理和政府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相结合的证书管理制度。

  此外,《方案》还要求,要发挥职称制度人才发展“指挥棒”作用,推进职称制度与学历教育、继续教育、技能人才评价、项目评价等制度相衔接,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