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广东高院对深圳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蒋尊玉受贿上诉案二审宣判,维持广州中院的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蒋尊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至2014年,蒋尊玉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接工程、地产开发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多个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3265.6767万元、4670万港元。
蒋尊玉长期任职于深圳,曾任深圳水务局局长、龙岗区委书记等职,2010年任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4年10月,蒋尊玉在任上被查,至今已近5年。
2015年4月,蒋尊玉被“双开”。通报称其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参与赌博;与他人通奸;未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其本人或亲属收受巨额贿赂等。
2016年5月,由广东省高院指定管辖,蒋尊玉涉嫌受贿案在广州市中院开庭。检方指控,蒋尊玉涉嫌收受财物共计超过7000万元。
2017年8月,蒋尊玉案一审宣判,其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所得财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一审宣判后,蒋尊玉提出上诉,去年11月二审开庭。
此前的媒体报道中,蒋尊玉被评价为“五毒俱全”,其多次嫖娼、参与赌博、与多名女性通奸。
其任职时,与私企老板称兄道弟,“勾肩搭背,水乳交融”,在外出开会期间,老板鞍前马后,甚至替其安排嫖娼。与商人交往过程中,他与深圳某高尔夫球娱乐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某平信任有加,连情妇堕胎也交由李某平来安排。
其落马后,纪委办案人员在蒋尊玉家中发现,书柜里没有摆放书籍,全是名贵烟酒、玉器、古董、字画等,放在床头唯一的一本书属于“少儿不宜”读物。
在蒋尊玉落马后,他的老婆、女儿、女婿、亲家,甚至老婆的妹妹、女婿的舅舅,悉数“沦陷”。家人以蒋尊玉为轴心,不同程度参与贪腐。
其妻子李某在上世纪90年代初以其妹妹的名义成立了一家做房地产项目咨询的“皮包公司”,利用蒋尊玉在深圳市规划国土委任市场处处长的职务便利,收取多家房地产开发商变相提供的利益。随着被举报问题的增多,两人于2013年初“假离婚”,试图躲避组织调查。
蒋尊玉的女儿,出国留学、香港购物、外出旅游的费用均由企业老板提供,结婚时大肆收受企业老板奉上的金钱和金条、钻石首饰等贵重物品。2011年,她还收受了一辆价值84.18万元的保时捷轿车。
他的女婿以及女婿的舅舅,在促成违建私企老板勾搭上蒋尊玉后,一次性收受72套房产。
蒋尊玉的弟弟本来在老家务农,后来也到深圳经商,利用哥哥的影响力发了财。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蒋尊玉落马后,在忏悔录中对女儿充满歉意,“本应该好好教育女儿,言传身教帮助女儿走向这个社会”。
2017年1月,蒋尊玉在电视纪录片中亮相,他在忏悔时说,“家庭出现腐败,出现问题,我应该负主要责任。”“一想到女儿和外孙就很惭愧,对不起他们,我很惭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