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8月8日电 (索有为 曾洁赟)记者8日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广东高院”)获悉,广东法院三年来共审结破产案件2537件,破产审判日益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

  2016年8月8日,广东高院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正式挂牌办公。三年来,广东法院共审结各类破产案件2537件,通过“执转破”(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化解执行案件9.7万余件,通过司法程序处置“僵尸企业”900余家,审理“执转破”案件数、司法处置“僵尸企业”案件数均为中国首位。

  广东高院破产审判庭是中国高级法院层面首个成立的破产审判专门机构。成立以来,在全国首个出台“执转破”规定,为构建和完善“立、审、执、破”探索“广东模式”;率先建立破产清算案件快速审理机制,该省破产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由之前的2年以上缩短为1年左右,极大地释放了生产要素,助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广东法院以国际视野构建破产审判新体系,利用“互联网+市场”的力量让破产财产尽快变现,在网上拍卖翡翠航空破产财产——三架波音747飞机,成为“史上最强跨国网购”;协助香港清盘人在内地拍卖5个香港特殊车牌,首次实现香港法院利用内地破产财产网拍系统处置香港破产财产;受理中国首个共享经济领域破产案——小鸣单车破产案。

  2019年1月14日,中国首家独立运作破产法庭在深圳正式揭牌。目前,广东法院在广州等8个中级法院和2个基层院设立破产审判庭,其他中级法院设立破产合议庭,形成破产审判专业化、规范化新格局,实施破产、强制清算及执行裁判业务归口管理,加快实现了执行与破产审判无缝对接和资源共享。(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