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门市纪委监委对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原专职委员、恩平市委原书记李灼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灼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灼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敬畏,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江门市委常委会会议决定,并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灼冰开除党籍处分;由江门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广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江门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