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 通讯员粤交警报道 11月27日,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在新闻通气会上通报了佛山一环5·14事故深度调查情况。通报称,肇事司机驾驶货车超载越线惹祸,负事故全责。

  今年5月14日凌晨4时25分许,廖延朗驾驶粤H19171号重型自卸货车从S82佛山一环公路(东线)20km+600m右侧施工区域跨越车行道分界线实线驶入主道时,与卢自强驾驶的粤T46689号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导致粤T46689号重型厢式货车驾驶员卢自强和乘客王忠意当场死亡、廖延朗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事故发生后,佛山市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事故开展调查,经查,驾驶人廖延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擅自改变已登记结构的机动车,违法严重超载(超载262%),违反禁止标线行驶,是导致该起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

  同时,针对事故暴露出来的非法改装、严重超载、私开道路缺口等突出问题,佛山交警成立事故深度调查工作组,对该起事故开展深度调查。

  调查发现,粤H19171号重型自卸货车所属运输企业鼎湖区关强振山运输服务部,名下6辆重型自卸货车均存在货厢栏板加高、改变机动车外形的违法情况,也未做好车辆的保养和维护。

  该服务部经营者黄振山及出资人关伟强2人长期指使廖延朗违法驾驶(载货超过核定载质量)粤H19171号重型自卸货车,是造成此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其次,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未经交通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审批同意,擅自开通道路施工作业缺口,是造成此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对此,佛山交警联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鼎湖区关强振山运输服务部进行处罚,责令其将此6辆车加高的货厢栏板拆除,恢复车辆原状,并对出资及经营人员关伟强、黄振山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予以刑事拘留。

  同时对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期间私开缺口的违法行为责令整改,并通报市应急管理部门启动问责,对该施工段的安全主管孟志斌以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予以刑事拘留。

  此外,佛山交警致函四会市相关部门,提请对肇事车辆装载公司未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长期为社会运输车辆超负荷装载石料问题进行查处并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