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李一凡)21年前,浙江淳安一名18岁女孩在招待所遇害,犯罪嫌疑人潜逃。今日(12月11日)下午,淳安县检察院一名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透露,嫌疑人已于今年11月在山东临沂被警方抓获。目前,淳安县检察院已批准逮捕。据其介绍,1998年,犯罪嫌疑人作案后,以扒火车的方式潜逃至广州。

  今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一名知情人士处获知,浙江淳安“18岁女孩招待所遇害案”嫌疑人已落网。淳安县检察院一名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透露,该消息属实,犯罪嫌疑人徐某宏已于今年11月26日在山东省临沂市被警方抓获。

  上述工作人员介绍,经过公安机关调查取证,12月2日,淳安县公安局以徐某宏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请该院批准逮捕,“今日正式对外通报该消息,目前,徐某宏已被批准逮捕。”

  经淳安县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1998年11月12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徐某宏,在淳安县千岛湖镇二轻招待所302房间,与被害人宋某某(女,殁年18岁),因琐事发生争执,并情绪失控,将被害人杀害。案件发生后,犯罪嫌疑人徐某宏立即逃往杭州,后通过扒火车方式逃至广东省广州市,捡垃圾、睡桥底生活近两年。2001年,徐某宏到山东省枣庄市务工,2003年,他到山东省临沂市偏远小镇和农村务工,并生活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