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警方于1月6日举行打击伪造交通事故“碰瓷”犯罪专项行动通报会,通报近期战果。图为警方展示在收网行动中缴获的弹弓、弹珠、车辆等作案工具。

  收网行动打掉8个伪造交通事故诈骗或敲诈勒索的团伙,抓获25名嫌疑人

  2020年1月6日,广州市公安交警、刑警部门在打击伪造交通事故“碰瓷”犯罪专项行动通报会上通报,近期市交警、市刑警会同花都、白云、天河、增城、黄埔等属地分局成立伪造交通事故“碰瓷”犯罪专案组,在半个月时间内先后抓获25名涉嫌伪造交通事故“碰瓷”犯罪嫌疑人,成功打掉了8个伪造交通事故“碰瓷”的犯罪团伙,破获百余宗相关案件。警方还公布了这些团伙做案的3种类型。

  广州交警呼吁,市民遭遇“碰瓷”要第一时间报警,如有行车记录仪,尽量留下犯罪分子的人车视频资料并提供给警方。

  百余宗案件 涉案金额达20余万元

  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碰瓷”是指本着主观故意,刻意制造人身或财物损害,继而通过欺骗或敲诈的方式达到获取钱财目的的违法犯罪行为,本质上是一种传统的诈骗或敲诈勒索类的犯罪,目前以伪造交通事故“碰瓷”最为常见。

  2019年下半年,交警部门发现广州伪造交通事故“碰瓷”犯罪行为频繁发生。广州交警部门主动联合刑警、各区分局组成专案组,成功打掉了8个伪造交通事故“碰瓷”的犯罪团伙,并起获相关作案工具一批。值得一提的是,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广州高速公路警情同比下降高达四成。

  市公安刑警部门副支队长陈建勋介绍,专案组对已掌握的各类伪造交通事故“碰瓷”线索进行了长达一个多月的深入调查,并对犯罪嫌疑人抓捕工作进行精密部署,于2019年11月底至12月中旬开展多次收网行动,先后在广州天河、花都、黄埔,东莞长安、万江、虎门,清远佛冈及茂名化州等地抓获包括郭某通(男,25岁,网上在逃人员)在内的25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打掉8个伪造交通事故“碰瓷”的犯罪团伙。

  经审查,此次专项行动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涉案百余宗,涉案金额人民币20余万元,目前已有23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拘留。

  警方呼吁

  车主主动作为保留证据

  广州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需加强防范意识和配合警方工作意识,遭遇“碰瓷”第一时间报警,如有行车记录仪,尽量留下犯罪分子的人车视频资料并提供给警方。一旦遭受损失,不论数额大小,应及时报案,便于警方及时掌握开展打击。

  警方同时呼吁,若有市民在近期遭遇伪造交通事故“碰瓷”的,尽快致电110并到公安机关备案。警方提出3条建议:

  一是遇事不要慌。市民在驾驶车辆行驶在偏远路段如果遇到此类事情时,首先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一旦遇到类似“碰撞”发生时,一定要冷静分析,立即并坚持报警处理,防止上当。

  二是要主动作为。凡“碰瓷”案件嫌疑人不会留被害人更多思考判断时间,都是连续动作,市民很容易“被套路”。此时市民切莫被动,可以主动查看现场,主动报警,拨打110或者112、不离开现场,等待民警到场,主动查看受伤人员伤情。

  三是要保留证据。有行车记录仪的可以先保存好视频,沟通过程中可以对对方照相和录像、录音,有协议的要保存,保留对方通信方式等。

  “碰瓷”作案三类型

  类型1

  高速公路上用弹弓投射石子造成划痕

  2019年11月25日,犯罪嫌疑人陈某、梁某、卢某驾驶车牌粤S199××奔驰小汽车在肇花高速国泰村路段诈骗事主罗某775元。

  有一种碰瓷形式是这样的:碰瓷团伙物色单人驾驶、女司机或外地车牌车辆,在侧后方长时间尾随,趁目标车辆变道,由车上的嫌疑人用弹弓或直接向目标车辆投射石子等,在目标车上留下一些划痕,同时发出声响使目标车辆上的事主误以为发生了刮蹭,犯罪分子便闪灯或鸣笛示意目标车辆停车。

  待双方车辆靠边停下,犯罪分子向事主展示作案车辆损坏的后视镜(事先已有准备)并指出事主车辆上的划痕,使得事主相信是自己主责,然后以赶时间为由甚至以展示文身等方式进行恐吓,要求事主不要报警要私了,迫使事主进行赔付转账等,若事主坚持报警处理,就立即上车逃走。

  此类手法成功率一般,涉案数额不大,一般不超过两千元。

  嫌疑人陈某、梁某、卢某就是用这种方式进行诈骗的。

  类型2

  单车蹭汽车 事后谎称受伤要求赔偿

  被害人赖某到白云区钟落潭派出所报警,称2019年11月12日在钟落潭镇仲恺农业工程学校门口,因为超车被人以碰瓷形式诈骗了10000元。

  据行车记录仪显示,事发时赖某的车的左前方有一名男子骑着一辆自行车从对面过来,右前方一辆白色车辆缓慢行车,在赖某的车辆准备超车时,突然发生声响,自行车倒地。随后骑自行车男子假装受伤,要求赔偿。

  同年12月13日15时许,嫌疑人张某被抓获;另外两名涉案嫌疑人朱某、徐某于同年12月20日也被抓获。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在这类碰瓷形式中,犯罪嫌疑人往往谎称受伤或以旧伤冒充新伤,或使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要求被害人支付医疗费、营养费、赔偿费等各种费用的行为。

  在作案前,团伙的两三名嫌疑人驾驶租借或自有低档车辆在市区各偏僻路段游荡守候。作案时间段一般为夜晚,嫌疑人物色单人驾驶、女司机或外地车牌的车辆为目标后,驾驶作案车辆慢速行驶,和1名嫌疑人骑共享单车(事先已准备好)相互配合。

  前方的慢速行驶车辆通过阻碍目标车辆,迫使目标车辆超车,后骑单车的嫌疑人故意刮蹭目标车辆后倒地,假装口鼻流血(事先准备好的黄鳝血)、受伤严重的样子。

  紧接着,作案车辆立即逼停目标车辆,嫌疑人立即下车假扮见证人阻碍事主离开,由假扮受伤的嫌疑人提出私了,迫使事主进行赔付转账等,车主赖某因此支付了10000元。

  此类手法成功率较高,涉案数额可大可小,从数百元到上万元不等。

  类型3

  事先“侦查” 再锁定失驾人员车辆作案

  失驾人员是指驾驶人由于醉驾、吸毒、驾照过期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从而失去合法机动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部分失驾人员存有侥幸心理,继续驾车行驶,给碰瓷分子可乘之机,这类人员也成为了碰瓷作案团伙下手的目标对象。

  2019年11月12日22时许,事主曾某驾驶车辆行驶至华南快速往北环高速路段,被一辆白色奥迪车从右后方故意追尾碰瓷,曾某因此被敲诈勒索45000元。此外,还有一名事主被同一辆车碰瓷,民警根据事主提供的线索展开侦查,发现两名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9年12月16日,民警将正在物色作案对象的犯罪嫌疑人李某、蔡某抓获,并缴获了一批GPS定位器。

  广州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会通过各种渠道获悉失驾、酒驾人员情况,然后通过驾车尾随、偷放GPS定位装置等方式,锁定目标人员轨迹再进行碰瓷,后以报警为由要挟迫使被害人支付巨额款项。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在作案之后,嫌疑人通常以报警要挟事主,事主自知无证驾驶,害怕可能被交警拘留、扣车,往往主动要求私了。此类手法成功率极高,涉案数额较大,常常达数万元之巨。

  ■采写:新快报记者 何生廷 通讯员 公新文 交宣 区靖雯

  ■摄影:新快报记者 孙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