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以暴力、威胁方式抗拒执法,袁某某被花都法院数罪并罚,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通讯员供图

  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第29场疫情防控新闻通气会,从严从快惩处涉疫违法

  3月2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广州市第29场疫情防控新闻通气会,由广州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广州仲裁委等单位重点介绍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源头防控、打击违法行为、保障经济社会稳定的有关情况。

  据通报,截至2月28日,广州全市法院已对发布虚假订购信息等涉口罩诈骗的12件13人以诈骗罪定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至三万元。

  ■新快报记者 何生廷

  广州警方

  侦破口罩网络诈骗案637宗,涉案3387万元

  “‘110’日均接报警情300余宗,侦破(查处)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700宗,其中刑事案件681宗,治安案件19宗;共抓获涉案人员418人,其中刑事拘留368人。”

  广州市公安局二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蔡巍通报称,广州警方成立专班,对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无论数额多少、情节轻重,都要按照“快受理、快立案、快侦查、快破案、快宣传”的工作要求,组织指挥快侦快破,及时查清案件事实。

  据介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收网182次,抓获涉口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325名,破案637宗,涉案总金额3387万余元。

  此外,截至3月1日,广州全市破获(查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6宗,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9宗,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2宗,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2宗、妨害传染病防治案2宗;共对20名涉案犯罪嫌疑人进行立案调查。“对不配合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私自外出人员教育劝阻889人,行政处罚49人,转集中隔离57人。”蔡巍说。

  广州检察院

  加强对监狱和看守所防疫的检察监督

  会上,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学东介绍,广州检察机关坚持把快捕快诉、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作为办理涉“疫”案件的“新常态”,建立涉疫情案件快速联动机制。对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加快办案节奏,多起典型案件实现“当日受理当日捕、当日审查当日诉”。

  截至3月1日,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利用疫情实施诈骗、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妨害传染病防治等涉“疫”犯罪案件114件150人,批捕47件51人,起诉20件22人,法院已判决14件15人。

  李学东提到,高度重视监管场所的安全问题,注重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监狱和看守所疫情防控的检察监督,检察人员在疫情防控期确需进入看守所履职的,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的要求并履行严格的报批手续,确保监管场所安全。

  在强化源头防控上,李学东表示,市检察院迅速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全市疫情防控的意见,明确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网络餐饮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医疗废弃物处置等6项监督重点。

  对于符合药品安全领域和生态环境领域立案条件的,及时依法立案查处。截至3月1日,共排查涉“疫”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2件,立案21件,发出检察建议11份。

  广州中院

  涉疫情犯罪原则上不适用非监禁刑

  就涉疫情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振通报,本周将进行新一批涉疫情刑事案件的审理。广州法院抽调资深法官组建专门团队,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台账和办案会商机制,确保法律适用准确统一。

  在提问环节,有记者问,“两高两部”出台的依法惩治涉疫违法犯罪意见要求依法从严惩处9类涉疫情犯罪,广州中院在办理的涉疫刑事案件,如何体现从严从快?

  对此,吴振表示,“从严”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的违法犯罪,尤其是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均作为酌定从重情节在量刑时予以考虑;二是对于各类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分子原则上不适用缓刑、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三是对于累犯、前科人员依法从重处罚,适当增加刑罚量的幅度。

  例如,花都法院审理的袁某某妨害公务、危险驾驶案,因袁某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以暴力、威胁方式抗拒执法,被法院数罪并罚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而“从快”主要体现在程序适用上,已结案件全部适用简易或速裁程序审理,从立案到判决平均用时3.8天,相对于一般简易或速裁案件平均提速约60%。

  吴振提到,区分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主要是看行为是否达到了入罪标准。例如,南沙区法院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中,因证据原因不足以证实犯罪嫌疑人的诈骗数额达到入罪标准,后转为行政处罚处理。

  在坚持从严从快打击的同时,广州两级法院注重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对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适用速裁或者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一律通过司法局法律援助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据通报,截至2月28日,广州全市法院受理涉疫情刑事案件共20件22人,其中审结14件15人,对发布虚假订购信息等涉口罩诈骗的12件13人以诈骗罪定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至三万元。

  广州司法局

  为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主提供法律援助

  疫情期间,广州市法律援助机构如何为群众服务?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何友汉表示,针对有法律服务需求的群众,可通过广州市法律援助处业务预约电话、广州市法律援助微信小程序办理法律援助受理申请。

  同时,开通案件受理“绿色通道”,建立快速受理办案机制,对于紧急事项,需要马上办理的,确保在场所条件、防护措施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即时受理。

  何友汉提到,通过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创新推出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主的法律援助,为因疫情影响暂时陷入困境的中小微企业主解决燃眉之急。

  而对于特殊人群采取免于审查经济状况,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的农民工以及因疫情导致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的人员,无需提供经济困难申报材料,即可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据统计,2月3日-28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90件,指派刑事法律援助通知辩护案件659件,为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70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