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24条”政策支持汕头华侨试验区高质量发展

  羊城晚报讯 记者赵映光、 通讯员郭烨报道:记者23日上午从汕头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省政府已于日前正式印发实施《关于支持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集中推出24条涵盖广、力度大、措施实的“重磅”政策,为华侨试验区争取率先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政策支撑。

  出台8大类24条政策

  据介绍,此次省政府出台的《意见》包括简政放权、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现代服务业、创建区域人才发展高地、开展文化交流与合作、强化土地管理和用地保障、加大对财政支持力度、加强组织领导等8大类24条。

  其中最亮眼的,是将通过简政放权、搭建高效便捷的机制体制,赋予华侨试验区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和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并建立直报制度,赋予华侨试验区与广东自贸试验区等重大发展平台同等的省级权限。

  此外,《意见》立足汕头实际,以重点项目建设和政策平台资源为抓手,注重统筹范围内行政区、功能区、政策平台、园区协调共同发展。

  例如,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中,明确提出支持加快建设广澳港区三期工程,广澳港疏港铁路项目,将汕头港打造成为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港;加快推进在广澳港区规划建设粤电汕头LNG项目,并统筹推进南澳联络线项目工作。

  而在“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中则提出,支持华侨试验区与中国(汕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融合发展,探索建立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新体制新机制;同时,要加快推进汕头综合保税区建设,支持发挥其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发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业务,促进汕头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以“侨”和“文化”为特色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自2014年经国务院批复设立,是目前全国唯一一个以“侨”和“文化”为特色的国家级战略平台,被称为“特区中的特区”,规划范围480平方公里。华侨试验区成立5年来,建设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由于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区域集聚辐射功能效应还不突出,改革创新力度不够大,总体发展水平不够高。

  “省政府为华侨试验区量身定制的8个方面24条支持政策,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强,为华侨试验区争取率先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撑。”华侨试验区党工委书记林定亮说。

  汕头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双德会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称,汕头市委、市政府和华侨试验区将用好用足用实每一条政策,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配套措施。各相关部门将结合试验区开发建设的实际需要,根据各自的职能不断细化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以清单的形式依法赋予试验区经济管理权限。

  编辑: 宝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