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程行欢报道: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公布的《关于印发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导意见》),19日全国开始实施。记者18日从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获悉,此次改革主要目标是“保护消费者权益”,该协会同时也给广大车主提醒: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减少出险次数,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享受改革的红利。

  根据《指导意见》,改革的短期目标是“降价、增保(增加保障)、提质”。降价主要体现在商业车险上。其中,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同时根据实际风险情况,重新测算了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两方面的因素都使消费者需要支付的保费金额总体有所下降。

  增保在交强险、商业险方面都有明显体现。交强险方面,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商业险方面,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可以满足更加多样性的风险保障需求。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保险责任。

  “不小心出了一次事故,明年车险会不会涨价?”“这次车祸赔付我是无责的会不会豁免?”对于车主普遍关心的通过费率的奖优罚劣问题,这次《指导意见》充分考虑了各种情况。比如在此次改革中,涉及交通事故的费率浮动系数进行了优化。商业险无赔款优待系数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至少前3年,降低对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奖优罚劣机制运用得更加合理。

  “请车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减少出险次数,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享受改革的红利。”广东保险行业协会会长石道坚表示。此外,如果未来加入交通违法系数因子之后,保险费率就将与遵守交通法规情况直接相关,如果出现了交通违法违规,即使没有出险,保险费率也很可能上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