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12月25日电(记者毛一竹)广州市纪委监委25日通报,2020年以来,广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违反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问题的党员干部54人,其中处分40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广州市纪委监委对其中三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据通报,2017年从化区太平镇格塘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锦明为实现连任,伙同江埔街上罗村党员王伙华多次通过言语恐吓其他参选人员及其家属,阻扰其他参选人员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2020年1月,黄锦明、王伙华因上述问题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14年黄埔区原东区街火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期间,该社区赵溪经济合作社原社长吴显桂向吴某伟、何某英等村民提供每天200元的好处费用于拉票贿选。2020年7月,吴显桂因上述问题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14年白云区棠景街棠溪经济联合社换届选举期间,在梁某秦涉黑团伙的组织策划下,时任棠溪经济联合社副董事长梁业潮等人组织数十人到棠景街道办事处聚集,要求更改选举方案,并采取静坐、睡觉等方式强行滞留过夜,致使街道办事处的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换届选举工作被迫推迟。2020年7月,梁业潮因上述问题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其他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