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唐波摄影报道:两年前,王辉因一桩纠纷进了监狱,他停在路边的爱车恰巧也因违章过多而被交警部门查扣了。如今,他刑满释放赶到交警 部门接受处理,没想到停在交警指定停车场内的爱车却不翼而飞了。从2015年10月开始,王辉便数次找到东莞南城交警大队讨要说法,至今却没有结果。法律 人士表示,交警部门对查扣车辆有保管义务,即便处理也应该有一整套法律程序。

  人进了监狱,车也被扣了

  王辉住在寮步,2011年通过银行贷款按揭购买了一辆马自达6型号的小汽车。2013年8月中旬,他因为一桩纠纷被判入狱两年。在服刑之前,他将自己的爱车停在了朋友小区楼下一个停车位。不过,在8月12日这天,小车却被南城交警大队拖走了。

  “当时我的车可能被别人的车撞了一下,报警器一直响,朋友也不在,就有居民报警,交警到场查了车有违章记录,就把车拖走了。”王辉事后得知,他的车当时 有6条违章记录没有处理,交警遵照法律程序拖车,他并无异议。“但由于我当时正在坐牢,根本没办法亲自出来处理,家里也无别的亲人,所以让朋友代为转告交 警先存在停车场,等刑满后再处理不迟。”

  随后,王辉的小车被拖到了南城华兴停车场,这是南城交警部门指定的扣留车辆存放点。南城交警事后告诉王辉,这个停车场的老板叫阿升,给交警部门开具了相应的接收凭条。

  刑满后取车,却不翼而飞

  2015年9月,王辉刑满释放,第一件事便是赶到南城交警大队处理违章并取车,没想到交警却告诉他车不见了,并将停车场的负责人阿升叫到了交警队,当事 三方共同对质,确认了小车在停车场内丢失的事实。“当时交警告诉我,会在元旦之前给我一个答复,但至今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王辉说,对质中,交警部门再三 对他表示,对于扣留的车辆并未做任何处理,丢失一事的责任完全在停车场。而阿升则并未表任何态,也未做任何解释。

  昨天上午记者跟随王辉 一同来到停车场,打算再次找阿升协商。但值班的工作人员却告诉记者“阿升不是老板,早已不在这里干了”。王辉随后拨打阿升电话也无人接听。工作人员还提醒 说,“被扣留车辆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人来处理就要报废的”,至于王辉爱车的去向,停车场则称“去问交警”。

  警官承诺称,年前给说法

  昨天上午11时许,记者陪同王辉来到南城交警大队,负责处理此事的吕警官再次确认,小车被扣在停车场,并未进行拍卖或者报废。王辉提出,将两年前的扣车 单、停车场接收单、违章记录等提供给车主本人,以便于他通过合法程序进行处理,却未获得同意。吕警官说:“放心,我们又不是不认,原始单据都保存在我们这 里。”

  “三个月了,每次来都说‘正在处理’,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正当王辉焦躁不安时,南城交警一名姓谢的相关负责人走了过来,并再次向王承诺“一定在年前给说法”。

  广东宝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唐胜利表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交警部门对于暂扣车辆有保管义务,如果丢失了,当事人可以申请赔偿。唐胜利解释说,结合警 方、当事人以及停车场主三方说法,或许由于当事人两年前的特殊情况,扣车时警方并未给当事人确切的处理时限。即便存在处理时限,比如要通过拍卖车辆缴纳违 章罚款等,交警部门也必须走登报公告、通知当事人等法律程序,履行告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