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法院判决当事人犯信用卡诈骗罪

  ■新快报记者 胡珊霞 通讯员 刘宇靖

  广东一高校教授刘某因投资股票市场亏损巨大,从2012年6月到2013年7月,分别在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等8家银行办理了信用卡,欲“以卡养卡”的方式筹钱补仓,期待在股市中翻身。至2013年年底,刘某透支套现各银行六十余万元,同时欠小额贷款公司及其他亲友一百余万元。 近日,佛山市禅城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判决刘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

  ■案情回放

  女博士着迷股市

  配资炒股博翻本

  52岁的刘某是中文系博士,于广东某高校任教授,有着让人羡慕的职业和收入,然而这一切都因在股票市场投资失利而发生了改变。

  2009年,因为在股票市场投资失利,刘某将自己其中两套房子卖掉,并将部分钱投入了股票市场,却在股票市场亏得一塌糊涂。刘某并没有因此而对股票市场死心,反而是加大了投资金额,希望弥补亏损。

  2012年8月,刘某抱着放手一搏的心态凑了50万元准备再战股票市场。她在深圳的一家配资公司申请配资,根据合同,刘某只要投入50万元,配资公司就会增加到200万元的资金,刘某每月付给配资公司3%的利息,如果刘某这笔资金亏损近20万元时,配资公司将强行平仓止损。不幸的是,刘某投入的这50万元很快打了水漂。

  ■法院判决

  恶意透支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亏了50万元后,刘某非常不甘心,便通过信用卡透支套现的资金再次申请配资。至2013年2月,刘某在广发银行、平安银行、建设银行等透支款仍无法偿还,刘某又申请了一张信用额度为15万元的民生银行信用卡,一方面通过透支套现来还此前的欠款,另一方面继续将钱投入股票市场补仓。

  2013年6月,股票市场暴跌,刘某一下子损失了40余万元。2013年10月,刘某所持有的8张信用卡均已届透支信用额度。此时,刘某还欠小额贷款公司及其他亲友一百余万元,刘某自知自己无法还清,索性明确告知银行无法清还。

  2014年9月,刘某因恶意透支信用卡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依法刑拘,在讯问中,刘某表示十分懊悔,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据刘某交代,她在佛山多处通过POS机透支套现,商家收取本金1.2%-1.3%的手续费,从而赚取利益。值得关注的是,刘某还曾在网上查询到可提供POS机套现的广告,通过电话联系商家后,商家称其POS机是流动的,约刘某到其灰色小轿车上进行刷卡交易。

  近日,禅城法院判决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约24万元,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刘某认为法院判决量刑过重,目前已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