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昨日披露称,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广州市原副市长、增城市原市委书记曹鉴燎 (正厅级)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认定,被告人曹鉴燎在担任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天河区、海珠区、增城市主要领导和广州市副市长时,涉嫌利用职 务便利,单独或与他人共同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7000余万元。

  老部下何继雄已在深圳受审

  曹鉴燎是广州本地人,落马前官至广州市副市长兼增城市委书记。2013年12月20日,广东省纪委网站南粤清风网披露,广州市副市长、增城市委书记曹鉴燎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经省纪委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对其立案调查。

  曹鉴燎被公诉之前,多起与曹鉴燎案相关联的案件已在深圳开庭审理。这包括曹鉴燎的老部下何继雄。2014年2月被广州市纪委带走之前,何继雄的职务是广州市协作办公室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检方指控其犯受贿罪:在2008年以前,何继雄曾任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副镇长、龙洞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冼村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等职务。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何继雄个人或共同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约2700余万元。

  这其中,广州长江企业集团总裁赵汉杰向曹鉴燎和何继雄等人行贿6间商铺,6间商铺事后被售出600余万元。庭审还透露,曹鉴燎案发后,赵汉杰逃至香港。广东省纪委曾前往香港对其作笔录,赵汉杰除了承认前述行贿的6间商铺外,还承认向曹鉴燎行贿港币1000万元。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长谭丽群受贿一案也在深圳中院审理。检方指控谭丽群与时任广州市天河区区委常委、副区长的曹鉴燎合伙操纵囤积集体土地,从中开发牟利400万元,曹鉴燎则被指从中分得900万元。

  一名行贿人一审获刑五年半

  另一名行贿过何继雄与曹鉴燎的行贿人———广州市龙洞龙汇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樊志华日前也在深圳中院受审。

  据 悉,樊志华为承揽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政府发包的宏图工业园土石方工程等项目,请求时任广州市天河区委常委、副区长曹鉴燎向时任天河区沙河镇党委副书记、镇 长何继雄打招呼,给予其帮助。在曹鉴燎、何继雄的帮助下,樊志华挂靠沙河建筑公司承揽上述工程并与沙河经济发展总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商业住宅楼协议。

  1998年,樊志华以人民币983.806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位于番禺区钟村镇祈福新邨豪庭西路20号的别墅一幢,登记在自己的名下,装修好后,送给了曹鉴燎,以表达感谢。

  这栋别墅在2005年左右,被转移登记在曹鉴燎岳母名下。樊志华象征性地收取了50万元。2009年左右,这栋别墅以1770万元左右的价格被出售。

  2013年8、9月期间,得知自己被调查后,曹鉴燎找到樊志华,询问别墅之事,得知樊志华系900多万元购买别墅后,曹鉴燎安排朋友向樊志华支付了850万元,补足900万元。

  樊志华在供述中分析称,当时广州城中村———冼村村干部腐败窝案案发,社会上已经传言曹鉴燎被调查,曹鉴燎在买别墅10多年后补足购买款项,只是为掩盖受贿事实。曹鉴燎在供述中也承认,是得知自己被调查后的亡羊补牢之举。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了樊志华的该笔行贿行为,结合其另一笔行贿何继雄车辆的犯罪事实,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樊志华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樊志华退赃的900万元被依法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