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受审时的吴周春 (检察院供图)
中纪委网站昨发文剖析该案
眼红有钱老板心理失衡 “贪字使我厚颜无耻”
“贪字、钱字使我厚颜无耻、胆大妄为,彻底堕落、锒铛入狱成为必然。”广东电网公司原总经理吴周春(正厅级)在他的悔过书中如是写道。吴周春被广东省清远市中院一审认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贿赂共人民币3926万元,美元3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00万元。
从出生于家徒四壁的白屋,到平步青云的正厅级干部,从第一次受贿时的“羞羞答答”到后来主动索贿时的“光明正大”,吴周春在近27年的“一把手”位置上是怎样滑向人生深渊的?1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文剖析了吴周春案。
羊城晚报记者 董柳
心理失衡:眼看老板们住高级别墅
“我脱身于白屋,家徒四壁;得路于青云,毫无背景。”吴周春于1951年6月出生,广东湛江人,年过六旬的他在其悔过书中描述过往的筚路蓝缕时说,是其父母赊钱欠债供养他读完大学。
1984年6月,刚满30岁的吴周春被任命为湛江供电局局长,成为广东最年轻的地级市供电局长。1991年5月,组织上调吴周春任广州市供电局局长,此时他未满40岁。一路顺风顺水的他,2005年后历任广东电网公司总经理、南方电网总经理助理、南方电网国际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电力行业资金、技术密集,建设、管理项目较多,而一把手具有“生杀予夺”的决断权,可进行权力寻租的机会不少。因而吴周春刚到广州供电局任职时,社会上就有很多老板通过各种途径、抓住各种机会认识他。
“眼看那些认识的老板住高级别墅、上高级酒楼、坐高级名车,我心里想他们所赚的大笔财富有不少是我一个电话、一个招呼、一个表态得来的。我心里很不平衡,权钱交易、等价交换,既然你凭我的权力得到财富,要你一些也属正常。”吴周春在悔过书中剖析了自己转变的心路历程。
“我第一笔贿赂金就是在这个时候收取的。”当时,吴周春犹犹豫豫、忐忑不安,但时去日久并未事发,一颗悬着的心安定下来。
第一次的“风平浪静”刺激了吴周春。“见钱眼红,有送即收,不收白不收;不送即要,不要白不要。”吴周春由原来的羞羞答答变成了后来的主动索要,且花样尽出、不择手段:儿子办公司、回家省亲拜祖、购买股票、购置房产等都可以成为他索取贿赂的借口,从数十万元到几百万元。
曲线敛财:以合伙炒股为名索贿 擅长长期布局
利益输送期权化是吴周春受贿的特点。能进入他核心利益圈的人保持在5人左右,且都交往时间长、关系相对稳定,其中一些人与他保持利益关系长达20多年。
1991年5月,吴周春从湛江供电局调任广州供电局局长不久,经人介绍认识了文化程度不高的生意人贺某,其很快赢得了吴周春的青睐。
吴周春视贺某为“铁杆盟友”,甘心为其在电力系统内牟取巨大利益铺路搭桥。凡是贺某安排的饭局,吴周春都会亲自出席,他实际上成为了贺某拉关系、揽业务的一张名片。贺某利用吴周春的影响力承接了大量电力生意。据统计,仅在广东电网招标的物资供应这一块,贺某及其企业四年内获得的采购合同额度就达17亿余元。
贺某因而成了吴周春的“提款机”。为了支持吴周春的儿子在广西南宁经商,2007年贺某不仅现金支付215万元为其购买写字楼,还一次性支付500万元作为公司启动资金。
不仅擅长长期布局,吴周春还非常注意敛财方式的隐蔽性。为了规避风险,他最常用的手段就是以借钱炒股、合伙炒股为名索取关系户的巨额贿赂。一次,吴周春通过某种渠道获知一家股票将在短期内上涨,联系曾获得过他照顾的某电器公司老板陈某,以儿子炒股缺资金为由要求陈某出资支持,最终股票收益300万元,吴周春获取了其中的200万元。
精心设计:点头表示“不同意” 摇头才是“同意”
吴周春在担任广东电网总经理兼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组长期间,一手制订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程序,宣称招标要经集体研究,另一手又采取内部文件会签形式,要求最终中标结果须经其批示才算数。
招投标过程中,相关人员需懂得吴周春发出的反常“暗号”。吴周春到广东电网任职后,调整招投标制度实行分级授权。一些招投标的权力看似下放了,但他却通过点头或摇头的肢体语言进行幕后操控,其“点头”表示“不同意”,摇头才表示“同意”,不按套路出牌,让人颇费心思。为了防止吴周春在招投标的终审会上“点头”,不少参与招投标者不得不通过各种途径向他示好。
另外,他还非常注意隐藏个人真实意图,注重考虑安全性,避免因高调而出事。为了维护其侄女婿作为法人代表的某公司的业务份额,在吴周春的授意下,该公司在招投标的名单中长期保持中等偏上位置,不冒尖、不打眼,同时又确保该公司代理的电器产品中标份额达到总份额的20%,稳居同类产品前列。
心存侥幸的吴周春自以为这些方式能万无一失,当得知组织在调查其时,其仍不老实交代,还向“老板朋友”统一口径,企图掩盖事实、蒙混过关,却最终难逃法网。
“离家日深、孤鸟寒林、铁窗封户,叹自由可贵。四季人生,已入冬眠,望夕阳可敬。”两鬓斑白的吴周春留下了晚年的叹息,“罪孽深重,不及回头与后悔。”
[犯罪事实]吴周春利用其担任湛江供电局局长、广州供电局局长、广东电网公司总经理、南方电网总经理助理及咨询委员会秘书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926万元,美元3万元。
[处理结果]2014年2月13日,吴周春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广东省纪委立案审查;2014年5月14日,吴周春被开除党籍;2016年1月25日,吴周春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廉政专家:对一把手的监督机制亟待完善
“我在‘一把手’的位置上近27年的时间,其中25年是在电网企业。”吴周春在悔过书中说。
在当下反腐败的大潮中,类似吴周春不得善终的“一把手”占了很大比例。据广东省纪委今年5月发布的数据,仅今年前4个月,广东就有11名在职现任厅级“一把手”被立案。
“对‘一把手’的监督既是老问题,又是新问题。”中山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倪星教授昨日受访时说,“一把手”腐败高发原因在于权力过于集中。
“不光是广东,全国可能也是这种现象。”倪星解释说,“一把手”位高权重、说一不二、大权独揽,使其天然地变成了最大的腐败风险。
倪星表示,当下对“一把手”的监督机制亟待完善。而破解对“一把手”的监督难题,目前需要解决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如何适当分权的问题,同时,还要更加畅通下级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