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一中介负责人被拘留5日,罚款5000元

  新快报讯 记者王吕斌 通讯员谢锦焕 刘斯嘉 张毅涛报道 将房屋出租给外籍人士的房东、中介请注意,容留“三非”外国人居住,将被处以行政拘留和经济处罚。

  今年5月,白云警方在办理一宗涉外案件过程中,发现该案件的嫌疑人约翰(John)(男,46岁,非洲籍)可能是“三非”人员,于是立即对此人的身份进行 核查。经初步调查,该名嫌疑人所持护照的签证已经过期,涉嫌非法居留。警方同时还发现,出租房屋给该名外国人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存在涉嫌容留“三非”外 国人的违法行为。

  经调查,嫌疑人约翰在华非法居留,6月18日,白云警方依法对其采取拘留审查强制措施。其居住的房屋位于白云区机场路某房,屋主将房屋全权委托给广州某置 业有限公司出租和管理,该公司成为“转租人”承担房屋出租人的义务。该公司负责人李某(女,38岁,广州人)未认真查验核实约翰的护照及签证是否有效,就 将该房屋出租给其居住,也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申报住宿登记,没有对该出租屋和租住人进行监督检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容留非法居留外国 人的违法行为,对此,白云警方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万元,对公司负责人李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5000元。

  警方提醒: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出租方必须依法履行查验承租方身份、进行登记的义务,如果只以利益为目的,对房屋承租人信息登记不全,对房屋疏于管理,警方将依法对出租方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