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追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非法占地、重婚……

  羊城晚报记者 董柳 实习生 陈文 通讯员 黄洋洋

  以被告人谭霖为首的20名涉黑团伙成员18日起在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受审,他们共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行贿罪,重婚罪,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等。其中,团伙头目谭霖被指向时任广东省纪委副书记钟世坚行贿人民币47万元。

  成立多个追债公司

  谭霖1968年出生。1986年结婚后,又与江某莲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育有二子一女;直至2005年12月,谭霖在广州又与明知对方有配偶的敖卓韵登记结婚。

  婚后,两人干起了一票票“大事业”。公诉机关指控,从2007年开始至2015年,被告人谭霖、敖卓韵注册成立了广东九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公司”),并以该公司为幌子,以个人或公司名义,以2%至9%的月息放高利贷。同时,有目的地发展万里直等6名被告人为骨干成员,纠合孙云涛等10多名被告人,对无法归还高额债务的被害人,采取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威胁、恐吓、殴打等手段追讨债务,或逼迫债务人将高利贷利息包含在内重新写成借据,并借此侵吞被害人的房产、公司及其他财产,逐步形成了以谭霖、敖卓韵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作为组织者、领导者,谭霖、敖卓韵对内明确等级、严格分工,将违法犯罪所得按一定比例作为对组织成员的报酬;对外承揽追债事务,从中收取30%至35%的高额回报,并通过成立多个公司,扩大经营范围,在广州、鹤山、湛江、阳江等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暴力手段追讨高利贷

  刘余某某是众多被害人中的一个。起诉书指控,2008年9月,刘余某某为购买商铺物业向九鼎公司借款人民币250万元,月息4.5%,期限两个月,九鼎公司扣除首月的月息后,实际支付239万元。后来,因九鼎公司扣押刘余某某的房产证,致其无法向银行贷款,而未能按期归还欠款。

  2008年11月起至2009年5月,谭霖、敖卓韵为追讨欠款,组织、领导、指挥10多名被告人多次到刘余某某的住所,对刘余某某及其家属进行拦截、恐吓、跟踪和阻止外出,并砸门、淋红油、破坏监控设备;多次到刘余某某经营的休闲中心及商铺打砸闹事、淋红油,驱赶前来消费的客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财物。

  早在2012年,陈某民为购买林地向广州铭誉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铭誉公司”)借款,到期后未能归还欠款。2013年7月,铭誉公司委托谭霖、敖卓韵所在的公司追讨欠款。

  2014年1月28日15时许,谭霖、敖卓韵组织、指挥多名被告人将陈某民强行掳上车,将其从深圳带到广州某偏僻处,威胁、恐吓其还款,后来在收取陈某民的200万元银行汇款后才放行。

  向两省区官员行贿

  公诉机关还指控谭霖犯有行贿罪,其行贿的对象是广东省纪委原副书记钟世坚和广西藤县原县委书记秦国明。

  根据指控,2013年5月至2014年2月,为获得时任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钟世坚的帮助,分多次贿送给其人民币47万元。

  此外,2004年11月,谭霖以广东粤林林产化工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拍卖的形式获得了藤县交口、和平、三江三个水电站70%的股权。为了获得时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县委书记秦国明在产权转移等方面的帮助,分多次贿送给其人民币共计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