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魏徽徽) 贪污受贿人民币共160万元,其中60万元给情妇私生子在从化买房,原广州市从化区政府党组原成员、从化区原副区长谭文标犯贪污罪和受贿罪,昨日上午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80万元。
据悉,谭文标,1967年9月出生,广州市人。经查,2013年上半年,谭文标利用上述职务便利,为广东省中长建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法人代表吴烈贵(另案处理)在从化的西气东输鳌头气站工程项目上提供帮助,收受吴烈贵贿送的人民币2万元。
2014年8月,谭文标利用上述职务便利,为广州市和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城(另案处理)在从化的凤凰颐乐养生文化村项目上提供帮助,收受赵城贿送的现金人民币5万元。2012年至2015年间,谭文标为广州市中凯商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少勤(另案处理)在从化的岭南中草药文化博览园项目上提供帮助,先后6次收受李少勤贿送的现金共计人民币6万元。
受贿金额最大的一起发生于2015年1月至2015年8月间,谭文标被指控在此期间利用其担任从化市副市长、从化区副区长的职务之便,为广州颐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光(另案处理)在从化的养老项目上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马光贿送的人民币128.5万元。
此外,2014年2月、2015年2月,谭文标利用担任从化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从化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以领导工作经费为名,指使其分管的从化市民政局局长朱某中等人虚构从化殡仪馆火化炉维修项目,两次套取公款共计人民币18万元,扣除税后谭文标将赃款人民币16.2万元据为己有。
广州中院一审判决认定谭文标犯受贿罪和贪污罪,决定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80万元。此外,追缴谭文标受贿犯罪所得143万元,上缴国库;追缴谭文标的贪污犯罪所得16.2万元,发还被害单位广州市从化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