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9日公布新修订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在出租车行业发展定位、司机企业利益分配以及驾驶员考试、注册、继续教育等方面进行了适应性修改。其中,明确了巡游车和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管理细则。今后,网约车司机也要参加从业资格考试,但考试内容、证件类别等方面与巡游车司机有所区分。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明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包括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等。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包括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其中,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是对国家出租汽车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知识的测试。区域科目考试内容则有所区分:对网约车驾驶员,只测试地方出租汽车政策法规等知识;对巡游车驾驶员,还要测试经营区域人文地理和交通路线等知识。《规定》提出,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出租汽车主管部门可根据区域服务特征自行确定其他考试内容。
另外,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作为出租汽车驾驶员,无论是从事巡游还是网络预约服务,在申请条件上并无区别。
新规还对网约车驾驶员考试内容做了最大限度简化,其注册及注销可通过平台公司向发证机关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来完成。
编辑点评:针对网约车司机的资质问题,现在终于有了规范,相信大家都喜闻乐见。实际上,要防范网约车安全事件,司机资质就是网约车行业的第一道防火线。新政提出这些规定,让网约车司机也要有准入考试和审核,正是从保障乘客出行以及人身安全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