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养老金要调了吗?

  ——要调:调整对象是?

  ——参加职工养老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

  怎么个调法?

  ——“定额+定比”加发一笔,缴费年限超15年再加发一笔,超过75岁还可再加发一笔

  文/广州日报记者何颖思

  昨日,网上热传一份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记者随后从人社部门核实了该通知的真实性,获悉养老金确实要调整。

  根据通知,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方式包括普通调整和倾斜性调整。其中,普通调整按照“定额+定比”的方式加发养老金。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 休人员,本次还增加了倾斜性调整,每超过1年每月加发1元。另外,符合条件的75岁以上退休人员,每人每月还将加发100元。

  据悉,调整时间起点为今年1月,调整后需要加发的养老金,要求在9月底发放到位。

  记者了解到,这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一次按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同步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同步调整

  昨日,退休人员钟先生向本报报料,指在微信群上看到一份名为“《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6]172号)”的通知。记者随后从人社部门核实了该通知的真实性。

  根据这份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广东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对象包括参加职工养老和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分两种情况调整

  对于2016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

  以2014年全省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的,在核定首次领取养老金的月标准时,同时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之月发放。

  对于以2015年全省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的,不执行这次调整。

  调整比例按2015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确定。

  缴费年限超15年退休人员每月加发养老金

  这次调整同样是以普通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普通调整按照“定额+定比”方式,每人每月定额加发35元,另外每人每月按调整前本人的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4.8%加发。

  本次调整新增了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的倾斜标准。根据通知,对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超过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月加发1元。

  另外,对今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认为达到所在市调整后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加发的养老金需在今年9月底前到位

  今年调整基本养老金有两个特点。一是近年来首次降低调整比例,二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一次同步按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

  根据该通知,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养老金随同养老金一并发放;已正式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地区,退休人员增发的养老金随同养老金一并发放。企业离休人员的养老金参照普通调整办法调整。加发的基本养老金需要在2016年9月底前发放到位。

  举个例子:

  调整后退休职工老王能拿多少养老金?

  假设退休职工老王辛辛苦苦干了一辈子,缴费年限40年,原来的养老金有3000元

  第一部分:

  养老金的基本调整:

  3000+35+4.8%×3000

  =3179元

  第二部分:

  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调整:

  40-15=25元

  总额=第一部分+第二部分:

  3179+25=3204元

  可见,老王的养老金增加了204元,同比增加了6.8%,不过需要注明的是,每个职工的缴费年限和原养老金金额都不同,每个人涨幅都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