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魏楠 余秋亮)广州市交委等四部门近日印发《广州市中山大道快速公交系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规定,除参加运营的快速公交车辆,其它车辆全天候一律不得驶入快速公交专用车道。

  办法规定,快速公交在快速公交专用车道内行驶速度不得高于 50 公里 / 小时。其它车辆全天候一律不得驶入快速公交专用车道。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借用快速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环卫专用车辆在指定的作业时间内可进入快速公交专用车道进行清扫保洁。交通拯救车辆经快速公交运营单位的同意可进入快速公交专用车道执行拯救任务。快速公交专用车道禁止停放各类车辆。

  对于特殊情况,办法也给出相应解决办法。当其他车道发生道路塌陷、火灾、爆炸等突发时间且仅有快速公交专用车道可以通行时,其他车辆可借用快速公交专用车道,通过事发地后,应当立即驶离快速公交专用车道。

  在其他车道发生严重交通堵塞时,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确保快速公交车辆优先通行的前提下,可引导其它车辆借用快速公交专用车道通行,同时知会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交通信息指挥中心:96900)。

  办法还规定,在快速公交专用车道、人行天桥、过街隧道及站台范围内,禁止摆摊设点、堆放杂物、流浪乞讨;非机动车不得进入快速公交专用车道行驶;行人在快速公交专用车道内不得行走、停留及在人行横道线以外穿越快速公交专用车道。

  此外,快速公交运营单位应负责BRT站治安防范建设,每个BRT站内应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治安保卫人员。

  据悉,办法于 11 月 9 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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