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 刘宇雄 通讯员 陈桂芳 续静) 昨日,由广州市青年文化宫主办的“青春议事厅·健康成长零欺凌”活动在广州举行。活动上发布了《穗港澳青少年网络欺凌调查报告》。报告显示,过去一年,超七成的广州青少年曾受网络欺凌。

  据悉,本次调查对象为穗港澳及其他华人地区24岁以下的在校学生,回收有效问卷为3965份。调查的网络欺凌行为是指骚扰、起底(在网上公开受害人的个人资料)、诋毁、改图(在网上公开散播受害人的改图,或在相旁加上诽谤文字)、骂战(在网上社群针对受害人的冲突和骂战)、色情简讯、开心掌掴(对受害者进行人身攻击并拍摄过程,然后通过互联网传播)、假冒、缠扰、抵制等十种现象。

  报告内容

  六成受访者既是欺凌者也是受害人

  调查显示,整体受访青少年每天平均上网时间为4.66小时,而广州青少年平均每天上网6.03小时。以最低1分(等同“没有”)、最高3分(等同“经常”)为标准访问受访者过去一年有否在网络上实施欺凌或被欺凌,调查显示,欺凌者的欺凌行为依次为骂战(1.69分)、骚扰(1.53分)、起底(1.42分)、抵制(1.36分)、改图(1.35分),受害人被欺凌的方式依次为骂战(1.78分)、骚扰(1.66分)、起底(1.54分)、改图(1.37分)、诋毁(1.35分)。

  调查还显示,整体受访青少年实施网络欺凌行为比率为68%,曾经受欺凌的比率为72.9%,其中广州青少年受欺凌的比率为71.2%。值得一提的是,有61.4%受访者既是欺凌者也是受害人。

  调查显示,欺凌人来自朋友(占29.8%)、学校某人(占22.8%)、陌生人(占18.6%)、网上认识的人(占10%)。

  四成青少年遭欺凌选择自己处理

  调查显示,当遭遇网络欺凌,受访者求助对象的前三位是朋友(占60%)、父母\长辈(占52.6%)、自己处理(占42.9%),其中广州地区是朋友(占55.2%)、自己处理(占54.8%)、警方(占35.8%),而求助警方一项,远远超过香港的16.1%、澳门的21.1%。综观三地青少年遇上网络欺凌时的求助情况,向学校师长求助均没有进入“被求助”对象的前三位。

  当遭遇欺凌,广州地区受访者首先的反应是拦截欺凌者(占37.8%),其次是离开网络(占28%),再次是不做任何事(占24.4%),只有14.6%的受访者会关掉计算机。

  专家点评

  欺凌没有赢家,都是受害者

  广州市青年文化宫副主任王嘉认为,欺凌事件中,如果持续或长期遭受欺凌,会诱发严重的生理和心理问题。此外,这次调查发现网络欺凌者及受害人出现角色重迭,其中61.4%受访青少年既是欺凌者也是受害人,由此不排除有青少年采用以欺凌回击欺凌的方式。“各专业机构在开展‘防欺凌’、‘反欺凌’服务的过程中,要关注受欺凌者、欺凌者、旁观者等多种角色,在开展预防教育的时候,要传达‘我们要学会保护自己免受欺凌,更要从自身做起,拒绝欺凌,绝不成为欺凌者’的信息。”王嘉建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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