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黄艳) 家中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可申请广州市临时救助金。昨天,记者获悉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已于近日正式印发实施(以下简称“办法”)。据了解,申请临时救助金的,同一申请对象在1个自然年度内临时救助金额每个家庭累计最高不得超过50000元。

  据介绍,办法所称临时救助,是指政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由于保障其基本生活和基本权益的刚性支出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未能及时救助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个人或家庭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办法规定,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均可通过户籍地(非本市户籍人员向常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时救助服务窗口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认定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金额在5000元或以下的,由区民政部门委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并拨付。认定不符合救助条件,或虽符合救助条件但救助金额需超过5000元的,应连同审核材料、审核意见报区民政局批准。此外,在遇到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需即时救助,否则其生命、财产将遭到无法挽回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等紧急情况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先行给予实物或不超过5000元现金的紧急救助。紧急情况解除后,应按规定要求申请人在10个工作日内补齐审核审批材料。

  据介绍,同一申请对象在1个自然年度内临时救助金额每个家庭累计最高不得超过50000元。临时救助包括资金救助、实物救助、临时庇护以及转办转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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