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电子支付已经相当普遍了,很多人出门甚至不带现金。今天,我们接到广州南沙居民的报料称,说他们附近的两间超市,商家给使用微信或者支付宝付款的顾客,都设了“最低消费”。到底有没有这回事呢?

  昨天上午,南沙区金洲村居民王先生打算到超市购买一盒蟑螂药,但先后在好又多超市和中兴超级商场都遇到同样的“怪事”,两间超市都对电子支付的顾客设置了最低消费金额,前者低消20元,后者则是10元。

  南沙区金洲村居民 王先生

  “后来没有办法,我又去拿了饼干,感觉快10元了,到收银台一查才9.7元,她说我给你泡泡糖吧,凑够了10元,我接受不了,感觉被强制消费一样。”

  “针对当地居民所反映的情况,记者率先来到我后方这间涉事的超市了解情况,但这间超市的店长就表示,一直以来,无论顾客采用哪一种支付方式,他们都没有对消费的金额做出过限制。”

  南沙区张家港好又多超市店长 张先生

  “这个限制没有,除非是支付方面出现故障,才会有刷不了的情况,一般来说,在正常支付的情况下,都不会存在这方面的问题。”

  “你们没有这个规定?”

  “没有。”

  “一直以来都没有吗?”

  “没有。”

  “昨天也没有?”

  “没有。”

  但其实今天早上,我们已经以顾客身份到这家超市买过东西。收银员坦言,她在该超市上班的一个月来,超市一直有规定,顾客通过微信和支付宝支付时,消费金额必须要满20元。

  昨天下午,多名顾客对此提出异议,老板才临时取消了这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