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湛江讯 (全媒体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王丽华)昨日,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土地行政登记及行政复议纠纷案,湛江市副市长陈伟杰代表湛江市人民政府出庭应诉并答辩,湛江市政府各部门及各区主要负责人等50多人参加旁听。

  庭审长达两个小时,法庭最后当庭宣判,原告兴隆村于2014年7月已收到了省政府的行政复议,于2016年12月23日才提起诉讼,已超过法定起诉期限。判决驳回原告兴隆村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