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住建委原副主任陈亚新受贿获刑 涉亚运会工程)
记者7月2日获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原副局长、原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陈亚新(广州市副局级)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亚新受贿共计人民币256万元、港币20万元,以受贿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陈亚新1963年出生于江苏省宜兴市,文化程度硕士研究生,曾担任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2017年1月退休。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6年,陈亚新在担任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和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务影响力,为茂名市兴能贸易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上述单位及相关人员贿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256万元、港币20万元,均据为己有。
其中的一宗受贿事实发生在2010年。当时,陈亚新担任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法院认定他利用职务便利,为广州市通邦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未公开的招投标信息,并在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两次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另案处理)贿送的现金共人民币100万元。
王某在证言中说,2010年年初,陈亚新调任市建委副主任,他告诉王,为迎接广州亚运会,珠江两岸主要建筑物需要做光亮装饰工程,项目由市建委委托广州供电局路灯管理所招投标,并说他可以参加该项目。因自己的公司没有参加该类工程招投标和施工的资质,陈亚新称该项目市建委已基本内定30多家有资质施工企业当中的10余家,让他想办法挂靠这些企业参与招投标。
王某称,最终他通过广州通邦物流有限公司并以XX二建的名义挂靠一家公司中标,顺利施工验收,项目标的额4000多万元,后又追加工程款过千万元。为了感谢陈亚新给予其上述项目信息以及在工程开展过程中帮他协调,于是分两次送给他100万元人民币。
陈亚新的供述也佐证了相关细节。他说,当时王某的公司没有参加该类工程招投标和施工的资质,他告诉王某该项目市建委已基本内定36家有资质施工企业中的10余家,让他想办法挂靠这些企业参与投标。最终王某按其要求挂靠一家单位并顺利中标。在他的关照和帮助下,王某施工后顺利通过验收并成功结算。
2017年8月,陈亚新在接受广州市纪委调查过程中,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收受他人贿赂犯罪事实。同年9月,广州市纪委以投案自首的方式将陈亚新涉嫌受贿犯罪的线索移交广州市检察院。同年10月,广州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陈亚新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