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佛山讯(全媒体记者李贤 通讯员骆俊杰)昨日,佛山公安交警部门向媒体通报称,截至8月底,佛山查处了一批买卖驾驶证记分违法犯罪行为人员,其中刑事拘留10人,行政拘留21人,教育警告涉嫌黄牛人员以及代扣分人员183人次。据介绍,今年以来,佛山公安交警部门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对“买分卖分”的违法行为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全市交警部门持续开展集中打击买卖记分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经过前期缜密侦查,9月11日、12日,佛山交警部门在季华路行政服务大厅周边开展连续收网行动,对大厅周边长期盘踞、非法组织驾驶人进行买卖驾驶证记分牟利的作案团伙进行抓捕,成功抓获“买分卖分”涉案人员10名。目前,8名涉案人员被处以行政拘留,2名涉案人员被处以行政警告,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介绍,近年来,全市交警部门一直严厉打击买卖分违法行为,对同一人驾驶证在短时间内分别在多个不同行政区域处理违法、同一驾驶人多次记满分教育学习考试、同一驾驶人处理多辆机动车记分等十多类问题线索建立“车辆”“驾驶员”重点关注“黑名单”,截至目前,“黑名单”数据已有690余条。

  佛山公安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在买卖记分违法行为中,不仅“卖分”违法,“买分”的第三方和中间委托人的行为也违反法律规定。买卖分行为一旦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并限制其办理驾驶证业务。

  交警向记者介绍,违法行为人向他人购买机动车驾驶证记分、将机动车驾驶证提供给他人办理记分,或者中介人员组织买卖记分,串通卖分人顶替买分将接受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对参与买卖交通违法记分的各方违法行为人,将依法予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