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派记者 董柳 

  通讯员 岳岩

  男子因与人发生口角,竟唆使同伴使用非制式枪支恐吓他人,警方介入调查后,竟然发现了一个关于他的大秘密……

11月1日上午,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对这宗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11月1日上午,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对这宗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今年3月23日晚,被告人李某春伙同范某涛、李某彬和吴某平陪同被告人何某莉开车前往广州市越秀区淘金西街附近与贷款公司工作人员协商房屋抵押贷款事宜。

  到达目的地后,被告人何某莉独自一人与贷款公司人员相谈,被告人李某春和其余三人在车上等待。

  期间,被告人李某春见女友何某莉迟迟未从对方车辆下车,便上前查看情况。因被害人赵某樑询问李某春为何听取他人谈话,两人发生口角。

  被告人李某春转身回到自己车上后,便指使同案人范某涛使用衣服包裹1把枪形物与同案人李某彬、吴某平对赵某樑进行恐吓。因被害人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民警案发当晚就将被告人李某春、何某莉及同案人李某彬、吴某彬抓获归案。2018年6月5日,公安机关将同案人范某涛抓获归案。

  公安机关当场从被告人李某春身上及其驾驶的车辆处缴获四把刀具、两支非制式枪支、两发非制式弹药、七发枪弹型物品、八包冰毒(超过23克)、两小包其他毒品等违禁物品。从被告人何某莉手提包内缴获三包冰毒(超过12克),制毒物品约百余克。随后公安机关在两名被告人的出租屋内缴获自制冰壶和毒品。

  公诉机关控告被告人李某春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三罪,控告被告人何某莉犯非法持有毒品罪。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 | 羊城派

  图片 | 视觉中国

  责编 | 胡晓倩 实习生 郭栩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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