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11月26日电 (程景伟 杨茜雯)广州市人民检察院26日下午发布《广州市检察机关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白皮书(2016年11月-2018年11月)》。该白皮书显示,截至2018年10月,广州检方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查起诉刑事案件22690件25323人,占同期刑事公诉案件的58.9%。
2016年11月,为期两年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广州是中国18个试点地区之一。
上述白皮书指出,两年来,广州检方适用的案件涵盖139个罪名,涉及轻微刑事案件、重罪案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毒品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未成年刑事犯罪案件等多种案件类型。其中,已提起公诉的认罪认罚案件22161件24699人,占同期起诉案件近六成;已判决的认罪认罚案件20226件22708人,无罪判决0件。
截至2018年10月,办结的认罪认罚案件中被告人提出上诉的502人,上诉率为2.21%,绝大多数被告人当庭判决后表示认罪服法,不上诉。
同时,经过两年试点,广州检方审查起诉认罪认罚案件平均用时从普通案件的21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以内,绝大多数的认罪认罚案件做到“零延期”和“零退查”。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称,该院在重罪案件中,细化诉权保障内容和强化证据审查标准,引入认罪协商机制;在职务犯罪案件中,细化权力责任清单,建立外部监督制约、程序公开等配套机制;在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中,设立被害人代表沟通机制,建立以从宽激励功能为基础的“追赃挽损”机制;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建立健全多元化的宽大处理措施体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