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派记者 吴国颂

  珠海有位市民因为手头紧,掉入了“套路贷款”的陷阱。在几年时间里,不仅借款越来越多,还损失了自家房子。

  羊城派记者获悉,这个“套路贷款”团伙近日被珠海警方抓获。经侦查发现,掉入“套路贷款”陷阱的珠海市民还有不少。目前案件还在继续深挖当中。

警方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现场查证警方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现场查证

  本金从48万元变成100万元

  阿荣(化名)在中山坦洲有一套房子,价值150余万元。虽然这套房子已经在银行办理了36万元抵押,但由于有资金需求,他还是想找家公司进行二次抵押。在中间人胡某铭的介绍下,阿荣将这套房子二次抵押给了珠海吉大A公司,借得15万元。但扣除手续费后,实际到手仅有12万元。

  阿荣和A公司签订抵押合同时,签的仅是空白合同,除了阿荣的签名,其他贷款金额、利率都是空白。“他们说,这是行规”。原本以为很快就可以将这12万元还上,阿荣却不知道已经掉入“套路贷款”的陷阱,所谓的中间人胡某铭则是这个不法团伙的成员之一。和胡某铭一起行骗的,还有周某杰、陈某夫、叶某沃。他们接下来的一番操作,让阿荣晕头转向。

  2017年5月,A公司以产品下架为由催促阿荣还款。此时,最初的介绍人胡某铭又出现了,他介绍阿荣把房产的二次抵押转让给个人B,向B借得20万元,其间又被扣除了3万元佣金和手续费。阿荣将新到手的10多万元偿还了A公司的贷款。此时,他贷款金额开始越来越多了。

  但不法分子并不想收手,他们还想从阿荣身上继续赚钱。2017年10月,胡某铭又找到了阿荣,声称C公司贷款利息低,建议阿荣把房子的抵押转给C公司。在胡某铭的诱导下,阿荣又向C公司借得30万元,他再次被扣除了3万多元的佣金和手续费后,用剩下的钱偿还了上一家B公司的债务。

  2018年2月,胡某铭建议阿荣将房产抵押给其他银行贷款,称这样的贷款方式利息更低。于是阿荣向周某借了84万元过桥费,把银行的36万元房贷和C公司30万元还清,解除抵押后再把房产欲转押给其他银行办理借款。两个月后,胡某铭称国家政策发生了改变,无法转为银行贷款。

  但“神通广大”的胡某铭又说自己有办法。他告诉阿荣,此前向周某借的84万元利息太高了,建议阿荣注册一家公司,通过企业放款的方式借款,再回头向C公司贷款。阿荣随后在胡某铭等人的协助下,注册了一家公司,用房产抵押给C公司,贷得100万元,扣除10多万的佣金和手续费后,他还清了周某的84万元。

  经过上诉复杂的操作后,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阿荣的借款从本金48万元(含银行房贷36万元、实际借款12万元)变成了借款本金100万元,足足翻了一倍有余。

  房子在“套路”下成为别人财产

  2018年10月,因阿荣严重欠债,无法偿还利息及本金,周某杰、胡某铭、叶某沃建议阿荣将中山坦洲的房产卖给叶某沃亲戚,再以叶某沃亲戚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称房子可由阿荣继续居住,但必须每月供楼,直至还清全部银行贷款后房产便可转回阿荣名下。

  阿荣此时已无能为力,只能照办。通过胡某铭,阿荣以无抵押方式向个人E借过桥资金102万元用于偿还C公司100万元,以解除房产抵押。随后陈某夫操作过户手续,由周某杰转账41万元到叶某沃亲戚的银行账户,再转到阿荣账号,制作了购房首付款流水,最终获得银行审批成功贷款106万元,随后偿还E过桥资金及其他手续费、利息、佣金等费用,阿荣最终只拿到人民币700多元。

  2019年3月,因阿荣无法继续支付高额的利息及债务,无法正常供楼,胡某铭、叶某沃等人上门催债,称再不给钱供楼就要将事主及其家人赶走,将房产变卖偿还债务。

  2019年3月底,在层层套路中被忽悠得晕头转向的阿荣如梦初醒,发觉自己可能被人骗了,于是赶忙到珠海拱北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报案。拱北警方立案后,专案组经过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固定了相关证据,一个“套路贷款”组团式犯罪链条逐渐浮出了水面。

珠海警方缴获的涉案物品珠海警方缴获的涉案物品

  经侦查,2015年年底到2018年期间,嫌疑人胡某铭、周某杰和叶某沃等人纠集在一起,以低利息、高额度、借贷手续方便等为诱饵,采取“收取高额手续费”“肆意认定违约”“转贷平账”“过桥”“变相虚增债务”等方式从事借贷业务,与被害人签署“阴阳合同”“层层加贷”和制造虚假银行流水等“套路贷款”方式骗取钱财。整个过程中,阿荣通过多次借贷实际到手的款项不到20万元,造成的后果是价值150多万元的房产被过户他人名下,还有20多万债务及10余万元的信用卡、网贷欠款未还清。4月26日,拱北警方将嫌疑人胡某铭、周某杰、陈某夫和叶某沃抓获归案。

  拱北警方在调查取证中又发现,珠海金湾一事主小兰(女,化名)也被胡某铭、陈某夫等人以相似的手段,实施诈骗,小兰一年里从借15万元被诱骗虚增债务至90.9万元,算下来年借贷利率竟高达506%!目前,嫌疑人胡某铭、周某杰、陈某夫和叶某沃均已被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套路贷款”陷阱深

  贷款切忌病急乱投医

  据警方介绍,“套路贷款”一般针对的目标是个人征信不好,无法在银行正常贷款的群众或者是已经在银行借贷需要二次借贷的群众。上述两宗案例受害人都是已经在银行借贷,无法再进行正常的银行借贷了。

  由于“套路贷款”隐蔽性强,善于利用事主心理来转嫁风险,表面借贷程序合乎常理,看似合法合规,相关借款合同都有事主签名确认,但所签订合同基本都是空白合同,其中关键的“利息”“还款日期”“还款方式”等重要内容均不填写,利用受害人迫切借款的心态要求受害人签名、而且也不提供合同给受害人。另外,嫌疑人还会利用公证书、授权书、房屋租赁合同等合法的文件将受害者的固定资产的使用或者转让、过户等权力掌握在自己手中。嫌疑人通常会假借民间借贷之名,以低息、不需要抵押等条件进行诱惑,引诱受害人进行借贷,然后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和提前解约”“转单平账”“低息资金过桥”“索取手续费、平台费、活动费、佣金、过桥息”等手段,造成受害人的债务的不断累加,从而达到侵占受害人固定资产的目的。

  民警提醒,市民如果需要贷款,一定要走正规渠道,正规的借贷公司或者企业,切忌病急乱投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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