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发布中小学生“减负”21条

  日前,广东省教育厅牵头草拟并发布《广东省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即日起至8月25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中小学生“减负”的21条具体要求,其中特别提出,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高中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每天不超过2小时;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代为评改作业;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和8小时。

  省教育厅要求,今年10月底前,各地要针对区域内中小学生学业负担情况全面开展摸底分析,制定详细“减负”实施方案;探索建立学生学业负担监测系统;每学期向社会公布督导结果。对造成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行为零容忍,举报一起查处一起。

  课业安排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

  征求意见稿提出科学合理布置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和2小时以内。

  严禁教师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的家庭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代为评改作业。中小学阶段原则上不布置电子家庭作业。鼓励各地开展每周无作业日等方面的探索。

  课程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劳动教育课时不少于一半。学校和教师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和难度。未经教育部门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要求学校增加专题教育内容,不得安排各类进校园活动。

  课堂教学中,坚决杜绝“课上不讲课下讲,课上少讲课后讲”,严禁超课标教学、抢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学校要与教师签订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承诺书,培养学生不做“刷题机器”。教师不得组织、介绍、诱导学生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不得课后有偿辅导、有偿家教、违规收受学生或家长的礼品礼金等。

  此外,严禁学校滥派、滥订、滥发和搭载各种教辅资料,严禁与图书营销者联手组织征订和摊派。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屏幕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

  作息保障

  小学每天教学时间不超过6小时

  根据征求意见稿,学校和家长要保障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和8小时。

  严格控制中小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教育教学活动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原则上统一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含早读)时间,小学不早于8:00,初中不早于7:50,普通高中不早于7:20。

  教师不得采取“拖堂”等方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学生中午休息间隔时间不少于1.5小时。严禁组织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或考试。严禁学校将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培训竞赛

  禁止学校与培训机构联合招生

  校外培训也是“减负”的重点对象。征求意见稿要求规范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坚决禁止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招生。地方社会综合执法部门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培训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违规将依法追究有关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步治理校外线上教育培训机构,探索建立校外线上教育培训的监管制度,建立校外线上教育内容审查制度等。

  从严控制、严格管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全省性竞赛活动。任何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不得为违规竞赛提供场地、经费等,不得将竞赛结果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

  考试升学

  小学每学期统考不超过1次

  招生考试领域如何“减负”?征求意见稿明确,严格控制统一考试次数,除国家、省和市组织的学业抽测外,全年级、全校和全县(市、区)性的考试每学期小学累计不超过1次、初中累计不超过2次。命题要符合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考试排名。普通高中要控制统考统测和日常考试次数。

  此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同步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坚决破除“唯分数、唯升学”顽疾,严禁给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班级和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将升学情况与考核、绩效和奖励挂钩。不得单纯以升学率、平均分等作为评价学校、教师的标准。(记者 张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