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林翎 通讯员 莫国炎

  中山市公安局7日通报称,10月6日23时30分许,中山石岐区光明路与湖滨路交界处发生一起妨害公务案件,一名男子(吴某胜)因暴力阻碍正在执法的民警被依法刑事拘留。

  10月6日22时许,中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石岐区烟墩山附近执行重阳节安保任务,当巡查至光明路与湖滨路交界处时,发现该处路边停放的一辆黑色粤J牌女装摩托车有可疑。经核查,该女装摩托车逾期未年审、有违法行为未处理,达到报废标准经公告作废仍上路行驶。于是民警依法办理扣车手续,并通知拖车到场处理。

  23时许,登高下山的车主黄某与家人听取民警的执法要求后表示无异议,并配合民警扣车处理。但黄某的朋友吴某胜在民警告知该摩托车多年未年审等情况下仍不听劝告,冲上前拔走摩托车钥匙,并打伤民警周某,致使民警周某头面部和双膝盖受伤。

  后吴某胜被制服并送至派出所协助调查。经询问,吴某胜对打伤执法民警的行为供认不讳。吴某胜事后表示非常懊恼和后悔,其自称当晚曾喝酒,酒后一时冲动犯下了错误,导致重阳佳节无法与家人一起过,同时也以自身反面例子奉劝广大市民切莫以身试法。

  目前,吴某胜因妨害公务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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