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陈卓栋 通讯员 何奎 刘鑫 谭耀广

  今年是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三年攻坚中的收官之年,江门法院执行案件情况如何?记者30日从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今年前11月,江门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32000件,结案率85.60%,同比上升3.11%。各项执行质效综合管理指标总体情况良好,在省法院通报的23项执行质效考核指标中,江门有15项指标位居前五,6项排名第一。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江门法院通过通讯运营商、新媒体平台等渠道让失信人变成“失信网红”,通过社会舆论压力增强执行威慑力,收到良好效果。

  据悉,江门法院近年来积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不断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其中,江门法院和三大通信运营商对失信被执行人手机统一定制“失信彩铃”,一经开通,失信被执行人不能自行取消,只有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院会向通信运营商送达协助执行撤销通知书,通信运营商才能取消“失信彩铃”的设置。从实际效果来看,自2018年11月上线运行,一年内已有542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执结案件427件,执行到位金额1670.92万元。

  此外,江门法院还利用大数据精准定位,在失信被执行人频繁活动地、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等区域内进行精准弹窗推送,将失信信息在被执行人“熟人圈”进行曝光。

  被执行人李某就尝到了当“失信网红”的滋味。据介绍,在新会法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黎某和执行人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李某共需向黎某还款本金及利息共16.76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李某一直不履行还款义务。新会法院借助某新闻客户端,将李某的相片、姓名等信息精准曝光到其附近所有某客户端的用户手机上。李某的朋友看到曝光信息后,纷纷向其转发。不堪压力的李某急忙联系申请执行人黎某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李某也一次性向申请执行人黎某支付了10万元,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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