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羊城派记者 徐振天 张豪

  家住广州市天河区金燕花苑的王女士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家楼栋加装电梯项目手续齐备、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怎么就建不下去?”1月8日施工期间,王女士所在楼栋的邻栋业主以“施工影响道路通行、消防通道”的名义阻止加装电梯施工。此前,双方经过兴华街道办事处、金燕花苑物业管理处、金燕花苑居委会的多次调解无效。近日,邻栋业主准备启动法律诉讼程序。

  旧楼加装电梯惹争议

  从金燕花苑西南门顺着金燕路往里走,在小区东边的环形单向通道两侧,就是为“加装电梯”产生争议的32号楼和38号楼。38号楼靠里,共16层,每层6户,配两部电梯;32号楼在外,为9层步梯,每层两户。两栋楼的出入口相距约25米,该段车行道最窄处约3.5米,最宽约4.2米。

  1月3日,32号楼业主代表在38号楼下张贴《施工公告》(下简称《公告》),《公告》显示,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下达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穗府行复‘2019’1557号),金燕路32号决定于近期恢复本楼加装电梯的施工。《公告》提到,施工期间行人不受影响,而针对两天道路封闭施工影响38号楼住户车辆通行的问题,经与物管协商,此期间往来车辆暂通过地下车库通行。

  《公告》下面附了临时通行方案图。记者注意到,《公告》上被人用签字笔写上“没原文,谁知道真假”“复议原文呢”等字样。

  小区加装电梯为何提及《行政复议决定书》呢?1月14日,记者从兴华街道办事处城管科了解到,32号楼加装电梯项目曾于2019年7月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证有效期1年,逾期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证件自行失效。

  记者看到,许可证中注明,“经审核,本建筑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但是,该证发放受到邻栋38号楼业主的质疑。紧接着,38号楼业主何先生向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记者从《行政复议决定书》中看到,何先生认为“施工方围蔽公共道路、堵塞安全消防通道,开挖土机到现场准备开挖人行通道、绿化带”,并“请求撤销穗规划资源建证‘2019’306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广州市人民政府认为“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程序合法,依法应予维持”。

  记者了解到,此后对于38号楼业主的投诉意见,广州市规划局曾于2019年8月30日发文要求“第三人应先行完成场地改造,确保机动车通行及原有人行道的连续性后方可继续建设电梯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件中也提到“因增设电梯改变了原有建筑物出入口道路、绿化环境,应完善场地和环境设计”。据此,王女士提到,“所以我们要先修好路再加装电梯”。由于该道路是38号楼业主出入小区最便捷路径,欧女士认为,“动用公共区域,要征得38号楼业主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双方矛盾一触即发。

  施工现场多人起冲突

  1月4日,38号楼的业主分别在32、38号楼大门口张贴《抗议金燕路32号施工方案的公告》,其中提到,占用的小区道路和绿化带属于业主共有产权,动用需征得业主同意才能施工。按照38号楼业主欧女士的说法,其理由是“按照施工方案图,如要挖掉38号楼全体业主进出必行的人行通道,要经过38号楼大部分业主的同意”。

  按照32号楼业主代表出具的施工规划图,除电梯施工部分,改建工程将合并原38号楼至32号楼路段的人行道和车行道,以保证车行道和消防通道宽度要求,另再在38号楼旁的花坛中开辟一条临时绿道供人通行。但38号楼部分业主不同意该方案。据38号楼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称,家里有小孩老人,如果在花坛中临时铺设绿道,由于该道路并非无障碍通道,老幼通行将不方便。另一位业主透露,临时绿道将经过一楼住户的窗边,可能会侵犯住户隐私。而对于32号楼业主代表提出的“改建尽量让临时绿道远离住户窗户”的建议,同样受到了38号楼业主的反对。“我们楼栋也有老人小孩,每天爬楼梯的苦他们不理解。”32号楼业主也有苦衷。

  此外,记者从38号楼业主处了解到,除了保障人车通行,确保4米消防通道畅通也是他们的诉求。32号楼业主代表王女士回应称,改建之后的道路可以保证4米消防通道畅通。该说法得到了城管科梁姓负责人的证实,“不然改建工程也不会获批”。

  1月8日,32号楼加装电梯工程按期施工,38号楼部分业主此后几天到场阻止。据32号楼业主提供的现场视频显示,38号楼到场阻止施工的业主与施工方、32号楼业主发生冲突。一名大叔上前撕毁张贴在32号楼门前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原文;有业主向工程现场回填石块并阻止工人开挖基坑;一名中年男子推倒施工围栏并将32号楼业主周女士的手机摔坏。

  “我们部分业主也不想再在施工现场发生冲突,所以为了避免后续再出现这些情况,我们准备启动法律诉讼程序”,38号楼业主欧女士称,目前已搜集到楼栋内八十多位住户的签名,准备进入法律诉讼程序。“前期我们会成立维权基金,律师还要研究我们的情况”。

  双方若协商不成或提请诉讼

  在进入法律诉讼程序前,各方没有放弃协商解决的机会。1月8日,兴华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司法科相关负责人和两位32号楼业主代表、两位38号楼业主,在兴华街道办事处召开协调会,10日下午,金燕花苑小区物业代表、小区居委会代表、32号楼和38号楼的部分业主,在建武社区党建办公室再次召开协调会,双方未达成共识。而据兴华街道办城管科梁姓负责人称,街道多次出面组织双方协商,目前38号楼的业主在前后多次协商过程中没有受委任的业主代表,只有业主个人代表。

  “人多,诉求也多,这样就导致前来协商的业主只能给出个人意见,没有代表性”。记者就此询问38号楼业主欧女士,她表示,“我不是业主代表,我也无法代表38号楼近200户的全体业主”。根据38号楼多位业主的说法,只有获得38号楼大部分住户的书面同意,32号楼的加装电梯工程才能施工。

  而根据金燕花苑物业管理处张主管看法,在下发《行政复议决定书》之后,32号楼的加装电梯施工是合法合规的,38号楼部分业主采用暴力行为强硬阻止施工的做法并不可取。32号楼业主方邱奕彬律师同意这一说法,“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寻求在合理合法的框架下协调解决问题,如果38号楼业主认为加装电梯改造工程侵犯了产权,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方式而不是通过‘打砸闹’来解决”。

  目前,38号楼业主正准备启动法律诉讼程序。“在没有收到相关部门书面通知暂停施工文件之前,我们会依法依规进行施工”。32号楼业主代表王女士表示。对此,38号楼业主欧女士提出,“我相信、接受法院判决的最终结果。但是此期间32号楼继续施工,如果最后判定加装的电梯是违建工程,他们会拆除吗?”“这是我们自己的损失,会拆除”。王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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