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
今年可满足六成入学需求
信息时报讯(记者 李丹)昨日,2018天河积分入学开始接受报名。据悉,今年天河区的申请人数预计有5000人,届时将提供约3000个学位满足六成申请人子女的入学需求。
今年将提供更多公办学位
上周,天河区来穗局发布了《2018年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明确申报时间为3月23日10时至4月3日,递交纸质材料、网上填报资料的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3日12时前和4月3日17时前。昨日起,天河辖内21条街道的积分入学窗口开始进行资料预审。记者看到,在黄村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开放了三个窗口专门受理积分入学业务。
据了解,去年天河首次实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政策,有近3000人申请积分入学,共2606人成功排名。最终,天河按招生计划拿出1348个学位,解决了约50%申请人的子女入学问题。“今年将把比率提高到60%。”天河区来穗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预计今年申请人数将达5000人。按照这个比率,如果5000人进入排名,天河区将拿出约3000个学位以满足入学需求。据透露,今年将会提供更多的公办学位,一些学校将进行扩班。
合法稳定住所和就业很重要
今年天河积分入学有无变化?记者发现,今年的《指南》对于“合法稳定住所”的界定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其中,对“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要求更加明确和突出,以申请者本人或夫妻承租并持“有效期2012年1月起至2018年3月31日”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为准,补办租赁备案不计算年限”,按备案审核日期计算(夫妻需提供结婚证);单位宿舍需提供有效单位房产证或租赁备案及单位证明。
此外,“备注”中对“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出现重大调整。去年的相关申请指南要求,申请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单位和就业登记单位三方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总公司下属的分公司,集团公司属下子公司视为同一单位),“不一致的不具申请资格”。今年则取消了“三方一致”的要求,更加方便了申请人报名。
变化:“合法稳定就业”调整
去年
申请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单位和就业登记单位三方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一致的不具申请资格。
今年
取消了“三方一致”的要求。
白云
今年增加补录批次
信息时报讯(记者 刘诗敏)昨日,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广州市白云区2018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下称“办法”),记者发现,积分入学申请人要求条件与去年相同。
《办法》规定,本人及子女均为非广州市户籍(不含外国籍、港、澳、台地区)的来穗人员,在广州市居住、就业、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及以上,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居住;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就业;通过白云区辖内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即可为其随迁子女在白云区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申请积分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要求是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且没有入学记录的适龄儿童。申请积分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为当年小学六年级在校在籍学生。
其中,在白云区镇街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申请人,须在办理居住证镇街的积分入学受理点提出申请。在白云区区外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申请人,可在就近积分入学受理点提出申请。申请人需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积分入学信息系统”填报相应申请资料,申请积分制入学。申请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含4月15日)下午5时,逾期不予受理。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办法》增加了补录批次。列入积分制入学名单但在第一、第二批均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列入积分制入学名单但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填报志愿的随迁子女,可根据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的学位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参加剩余的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补录统筹分配。补录允许入学申请人重新填报志愿,以积分由高至低排序为依据分配学位。
变化:学位有剩余可参加补录
列入积分制入学名单但在第一、第二批均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列入积分制入学名单但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填报志愿的随迁子女,可根据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的学位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参加剩余的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补录统筹分配。
黄埔
积分入学可享“租购同权”
信息时报讯(记者 张玉琴)日前,黄埔区教育局、黄埔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2018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进行补充说明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去年试行的《广州市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下称《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其中,在积分计算方式上租房由去年的10分提高到最高可积50分,只要在该区租房达4年零2个月就可享受“租购同权”。
两个“5年”可统筹到公校
根据《实施细则》,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的学位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统筹安排学位,一种是积分入学。其中,有三类人是可由黄埔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位的,第一类是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第二类是在本区连续居住并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满5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居住证持证人的随迁子女;第三类是其他符合本区确保统筹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其中,今年对第二类人员进行了具体的修改明确,即这一类人员具体是指:在本区连续居住满5年(60个月,以“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并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广州市社会保险含驻区企业的广东省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社会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累计满5年(60个月)、在本区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居住证持证人的随迁子女。
租房满50个月可享租购同权
去年,广州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符合条件的承租人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要实施“租购同权、学位到房”。因此,今年黄埔区对《实施细则》内容进行了部分调整。其中对租住房屋的积分方式进行了调整。
去年的积分是“持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且在本区合法出租屋居住或在本区注册的企业员工宿舍居住的,积10分。”今年则修改为“持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且在本区合法出租屋居住(已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或在本区注册的企业员工宿舍居住的,同时在本区申报有效的居住登记(以“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每满1月得1分,不足1月的不算分,最高分50分,超过50分的按50分计算。”这就意味着,只要在黄埔区租房达4年零2个月,就和在黄埔买房享有同等权利,可以积到50分了。
变化:租住房屋积分方式调整
去年
持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且在本区合法出租屋居住或在本区注册的企业员工宿舍居住的,积10分。
今年
持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且在本区合法出租屋居住或在本区注册的企业员工宿舍居住的,同时在本区申报有效的居住登记,每满1月得1分,不足1月的不算分,最高分50分,超过50分的按50分计算。
番禺
4月3日起受理申请
信息时报讯(记者 黄骆)昨日,记者从番禺区教育局获悉,番禺区2018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受理工作即将于4月3日启动。按照有关规定,政府信息已全部集约到番禺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发布。
据了解,根据现行政策规定,来穗人员为子女提出入读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申请的,须满足在广州市办理有效居住证满1年及以上的条件。符合条件的,积分结果基于来穗人员在番禺区办理居住证、就业、缴纳社会保险等多个项目进行积分和综合评估,视其积分批次、排序情况,结合志愿填报分配学位。
番禺区教育局提醒,有需要的家长可于3月底登录“番禺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anyu.gov.cn)点击“导航链接”,进入区来穗局或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页,也可通过《番禺日报》刊登的内容,密切关注即将发布的积分制入学信息。
番禺区2018年积分制入学申请仍然采用网上申报的办法。目前,番禺区2018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系统已进入最后调试阶段。
积分入学申请须知
有需要的家长可于3月底登录“番禺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anyu.gov.cn)点击“导航链接”,进入区来穗局或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页,也可通过《番禺日报》刊登的内容,密切关注即将发布的积分制入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