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是珍贵的活文物,也是社会历史变迁的见证。近日,我县发布《饶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饶平县三级保护古树名录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县有关管理规定,切实做好古树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据最新统计,我县境内有树龄100年以上(含100年)300年以下三级保护古树596株;市政府公布树龄300年以上(含300年)不满500年二级保护古树129株;此外,部分树龄500年以上的古树已申请省一级保护古树认定工作。

  作为大自然和先人留下来的珍贵遗产,古树客观记录和生动反映了我县的社会发展和自然变迁,不仅具有极高的人文价值、景观价值和科研价值,还具有珍贵的基因资源、独特的旅游资源和深厚的文化资源。古树与其说是树木,不如说是一部史书。善待古树,就是传承悠久的文化历史;善待古树,就是留住人们记忆深处的乡愁。

  古树能健康茁壮地存活至今,实属不易,她们饱经了风雨沧桑,见证了岁月变迁,承载着我们的记忆,饱含着我们的精神情感,值得我们去付出、去守护。在此呼吁广大群众遵守古树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乱砍乱伐,不随意破坏,对破坏古树名木及其标志与保护设施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将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古树保护管养工作,自觉充当古树的“守护神”,让古树也能“老有所养”,为下一步活化古树价值,打造古树精品旅游路线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