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岁的曾凡年出狱已经两年了。他怎么也想不通,自己好好的竟然被人说成是敲诈勒索,莫名其妙蹲了四年监狱。倔强的曾凡年不服,出狱后坚持申诉,坚信法律总有还他公道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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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的阳光终究会照在每个人的身上。2017年5月15日,曾凡年敲诈勒索一案,经湖南省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撤销了原审判决,宣告曾凡年无罪。

  从一审判决到二审维持,从无罪辩解到反复申诉,执拗的曾凡年经历了数年的等待,他拿到了梦寐以求的无罪判决。此时,已近天命的汉子掉下了大颗的泪滴。他激动地说:“全是他们(湖南省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处检察官)的功劳,没有他们,就没有我的今天。”

  遇怪事,账上莫名多出几十万

  曾凡年原是广东一家公司的会计经理。其服刑四年,与有人告他敲诈勒索38万元有直接关系。

  2011年2月11日,有人凭借曾凡年的一代身份证复印件的传真件,在广东省恩平市一家便民服务点办理了曾凡年的联通实名电话卡(此时,曾凡年已从原公司离职两年)。第二天,该手机号(不是曾凡年常用手机号)就以曾凡年的名义,给他曾经服务过的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某发信息,称其掌握了公司的一些内幕,并在公司的财务账目中设置了许多“炸弹”,只有他知道并能处理,要求公司给付300万元等等。

  七天后的2月18日,曾凡年的个人存折上多出一笔从深圳打入的30万元;同年3月30日,曾凡年的存折上又多出两笔从湖南衡阳打入的6万元和2万元。

  办案检察官介绍,曾凡年第一次发现账上多出30万元时,主动向深圳公安机关报案,明确表示“不是自己的钱不能要”,并将存折复印件留存公安机关。但第二次、第三次账上多出6万元和2万元时,由于他经常使用的手机没有收到银行短信提示,曾凡年对个人账户变动情况并不了解。

  2011年3月31日,连续三次向曾凡年存折账户打款38万元的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某,向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雁峰分局报案,称遭到曾凡年敲诈勒索。同年4月8日,曾凡年在常住地广东省东莞市被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雁峰分局民警抓获。

  2012年7月,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曾凡年有期徒刑四年。曾凡年提出上诉,衡阳市中级法院于当年8月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