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

  刘某使用信用卡造成逾期后,银行工作人员一方面对刘某办理信用卡时提供的资产进行核查,发现其名下资产均已被刘某处置;另一方面通过上门、电话、短信、系统语音提示等方式对刘某进行多次催收,但刘某均未还款。

  随着催收次数的增加,刘某开始不接电话、不回短信回避催收,甚至离开玉溪到外地居住,却不按办理信用卡时与银行的约定到银行备案。在多次催收未果后,已无法联系到刘某的工商银行工作人员向警方报案。

  抓获

  刘某在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通过刷卡消费和套现方式使用信用卡,造成透支款无法归还,在银行多次催收后仍拒不还款,且设法逃避银行催收,其行为已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2017年3月,刘某在保山市隆阳区被抓获。

  经查,刘某除使用自己的信用卡恶意透支外,还借用他人信用卡使用、借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信用卡由自己使用,且使用后拒不归还欠款,造成10人共40张信用卡不同程度逾期,逾期金额达100余万元,损害了他人征信的同时,也严重损害了银行金融管理秩序,造成了巨额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