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刘艺明)南海一男子将岳母眼睛踢伤后,被判入狱一年。在此过程中,他将自己的存折、信用卡等财物交给情人保管,没想到在自己出狱后,信用卡中还欠下大量“卡数”,而存折中的存款几乎被取出一空。近日,佛山中院对此作出终审判决,认为梁某曾允许其情人在偿还信用卡欠款后,剩下的存款可以用于个人消费,于是仅判决梁某的情人赔偿其信用卡欠款2.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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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狱:

  踢伤岳母眼睛 男子被判刑一年

  梁某是南海西樵人,他在2011年1月11日曾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南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出狱后,他与妻子阿莹(化名)的感情越来越差,后来阿莹还搬回了自己母亲家居住。

  梁某在出狱后自己开了一家小店铺,经营了一段时间后,他聘请了比他小20年的阿芳为店员,而两人后来竟然发展成了情侣关系。

  2013年11月1日20时许,梁某来到了他岳母位于西樵的家中找妻子阿莹,双方言语不合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在此过程中,梁某将岳母推倒在地,踢伤了其右眼。2014年2月13日,梁某因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羁押。尽管后来梁某赔偿了1万元,南海法院还是在2014年7月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